本报讯(记者曾佑忠底东娜) 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对部分药品开展出厂价格专项调查。
此次调查范围是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以及部分已规定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涉及900多家生产企业,近900个品种。调查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统一组织,将通过实地查阅财务账目和原始销售凭证等方式,获取药品实际出厂价格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及相关生产企业积极配合,对于不配合调查,拒报、虚报、瞒报的生产企业将依法予以查处。
新闻背景
6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2009年底,国家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260个药品被新增到目录中。值得注意的是,在被纳入“目录”后,已经有30多个品种的药品价格出现了幅度不一的上涨,药商选择的涨价时机都在进入“目录”前后。
据了解,国家医保目录的制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但价格的制定,在国家发改委。在国家医保目录公布新品种时,国家发改委并不能立刻制定出相应的价格,而是要在各省进行价格调研后,才能拿出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