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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总统制”经14年消亡 曾转为独裁(图)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7月02日16:37

  吉尔吉斯斯坦过渡时期总统奥通巴耶娃28日宣布,全民公决通过了新宪法草案,其核心内容是吉政体由总统制过渡到议会制。根据新宪法草案的规定,总统只是国家权力的象征,起到仲裁作用,而且只能任职一届,不得连任。议会不仅拥有立法权,还可以对关于确定国家内外政策的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过去由宪法法院拥有的法律解释权也归属议会。议会还可以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有权弹劾总统。

  议会制

  1993年曾实行三权分立

  独立初期,吉尔吉斯斯坦曾于1993年实行过议会制政体,当时推行的是“三权分立”的政体。依照1993年宪法的规定,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彼此各司其职、互不隶属,且不得超越各自的职能范围。

  总统制

  1996年确立总统制

  1996年2月初,吉举行全民公决,对宪法进行修改,对各权力部门的职权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其核心宗旨是扩大了总统的权限,并最终确立了完全的“总统制”。2006年11月9日,前总统巴基耶夫签署了旨在重新界定议会与总统权力的宪法修正案。同年12月30日,吉议会通过新宪法。根据这一宪法的规定,在2010年前的过渡期内,总统有权在征得议会同意后任命总理并根据总理建议任命内阁成员。此外,总统有权控制各强力机构,还可以任命地方政府领导人。

  陷政治斗争

  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吉国内各派政治势力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千方百计牵制对方、相互掣肘,从而陷入了无休止的政治斗争中,无暇顾及那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国策的贯彻落实,导致表面看来似乎很合理的权力平衡体制滑向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低效率的无政府状态。西方“三权分立”的体制在吉国似乎患了先天性的“水土不服”症。

  致大权独揽

  吉国独立以来,先后经历了阿卡耶夫和巴基耶夫两任强势总统,吉国人民曾对他们抱有很高的期望,但后来的实际情况却让他们大跌眼镜。由于两任总统在任期间都大权独揽、任人唯亲;在政治上排除异己、热衷于建立自己的小圈子;在经济上治国无方、国计民生起色不大;致使总统不受约束的绝对权力,最终演变成以“家族统治和贪污腐败”为基本特征的吉国版“总统制”。

  吉国两任总统的不成功实践,败坏了“总统制”在民众中的声誉,并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反对派由于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参政,便利用国内外各种可资利用的力量,通过非正常手段、借助民意之势、以暴力推翻在位总统,最终夺取政权。2005年3月和今年4月发生在吉国的两次政局突变,就是循着此种逻辑展开的。

  分析

  “议会制”

  并非灵丹妙药

  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加拿大出席G20峰会时曾公开对吉尔吉斯斯坦实行议会制共和国的构想表示了疑虑。他直言不讳地说:“我无法想象,在吉尔吉斯斯坦如何能采取议会制模式。通过修宪建立议会制可能会引发吉国产生一系列的严重问题,比如:议会陷入无休止的政治争斗,政治权力不受控制地在各股政治势力间交替,一些持有极端主义政见的人也可能因此而掌权。这将使吉国面临崩溃瓦解的危险。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吉国需要一个强有力、有组织的政府。”

  吉国最近的政局变化无疑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其周边邻国,即: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目前,这些中亚国家实施的都是总统制,吉国单独改行议会制是否会在上述三国引发连锁反应?吉国的突变对他们而言,是福还是祸?他们都在以高度警惕眼光静观其变。本报驻中亚记者 王向东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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