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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高速“死亡谷”六连撞 伤者起诉要求赔偿

来源:央视网
2010年07月04日17:11

    来源:今日说法

  八达岭高速“死亡谷”六车连撞 伤者起诉要求赔偿

  央视《今日说法》再次关注了2009八达岭高速“死亡之谷”6辆车相撞事故,此次事故造成客车司机刘长柱及本车另外十六名乘客受伤,车辆损坏,其中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现事故中死者家属及十一名伤者将六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案件正在审理中。

  凌晨发生的重大事故

  2009年11月26日凌晨2:00,一辆拉奶的罐车在高速公路进京方向的54公里处与前面一辆车发生剐蹭事故,运奶货车没有将车停到应急车道上,也没有放置任何停车的警示标志,随后而来的一辆金杯车与它追尾了。第三辆车是拉煤的货车,因为避让不及它与依然停在行车道上的运奶货车发生了追尾。第四辆是一辆中型货车,为了避让拉煤的第三辆车剐蹭了右侧护栏之后,停进了应急车道。紧接着第五辆日上车撞在拉煤车尾部,最后是第六辆内蒙古的大客车又撞在日上车的尾部。

  突发的这场灾难,改变了十几个家庭的命运,那么到底谁该为这次事故负责呢?事故中死者家属及十一名伤者将六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

  庭审中,面对诸多原告被告的6位司机和保险公司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他们说出事那天路上有冰,能见度也不高,在这段路上发生车祸不能完全怪他们。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死亡之谷?

  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55至50公里处,也就是事故的发生地,被称为“死亡之谷”。

  司机们反映----“那里是最爱出事的。”

  “一个大拐弯,视线不好,坡度大。”

  “前面的情况看不见,等车看见之后制动来不及。”

  《今日说法》记者了解到,多年前,相关设计者曾表示说八达岭高速公路是按照旅游客运快速通道设计和修建的,它的安全设施,坡道的陡度,紧急避险设施等,都是按照客车标准设计,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无法满足货车通行需要。

  有些专家指出,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的这段路,有3处陡度和坡长设计超过国家现行的标准,就这个问题记者找到了八达岭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首发集团,答复是“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事实上,不少交通方面的专家都曾就这条路和首发集团做过沟通,张柱庭教授就是其中的一位。他说:“把八达岭高速公路分为十几段,其中有3段是不太符合新的路的技术标准的。”张教授说,所谓新标准是指我国1994年制定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和2004年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但问题是这些标准都是在八达岭高速公路施工之后颁布的,所以即便是和首发集团沟通过这段路存在的问题,但“到底能不能就叫设计瑕疵,我自己认为恐怕还不能这样去定性。”

  尽管不好说超过新标准的坡长算不算设计瑕疵,但是多发事故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如果事故在继续,损失在继续,伤亡在继续,这段路存在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央视一套7月5日《今日说法》播出“生死时速”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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