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常呀,没想到义务献血救人,到头来就是自救!”刘艳奇的父亲说。 |
大学生扑救山火被烧伤,其两本献血证帮了大忙——
4万多元输血费全报销
这是我省迄今为止最高的一笔义务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
首席记者 李钊 文图
大学生刘艳奇扑救山火,全身80%的面积被烧伤;经过抢救和4次大手术,仅输血费用就高达4万多元。因其此前义务献血两次,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符合“10年内免费享受所需血量”政策,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将其输血费用全部报销。
A
扑救山火 全身大面积烧伤
现年21岁的刘艳奇,是驻马店财经学校即将毕业的一名三年级学生,因扑救山火被烧伤,现正在家中疗养。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驻马店市驿城区古城乡朱李庄村,村民指了指村头最破旧的几间平房说:“那就是艳奇家。”
推门进屋,只见艳奇正在听英语磁带。他除了面部、双手和一小部分背部皮肤完好外,其他地方几乎都是疤痕。“躺在床上不能动,功课不能荒废了。”艳奇说。
据艳奇介绍:4月初,学校组织学生实习,他独自一人来到南阳市找企业实习。4月9日,他在南阳市西峡县丁河镇,突然发现丁河镇东面的山坡上有火光,急忙跑去救火。
“山上林密坡陡,我折断树枝打火,烈焰呛得我喘不过气。”艳奇说,“不小心一脚踏空摔了下去;烈焰将我烧醒后,我大声呼救,是山民把我抬下了山。”
“被抬下山后,火速转往解放军第159医院治疗;因全身Ⅰ、Ⅱ度烧伤面积高达80%,医院当时就给家长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艳奇的父亲刘满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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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贫寒 爱心捐助帮一把
“住了53天医院。”刘满全说,艳奇被救活后,又做了4次大手术,花费20多万元。6月2日,实在借不来钱了,家里人含泪接艳奇提前出院。
“住院期间,丁河镇党委、镇政府送去了3000元钱。”记者电话联系丁河镇政府,接电话的申主任说:是丁河村3名村民把他(刘艳奇)救下山的,镇长窦小伟(音)专程赶往驻马店探望,送去了慰问金。
另外,驻马店财经学校师生自发捐款5000多元。“刘艳奇同学在校品学兼优,历任该班班长,今年上半年还成为一名预备党员。”艳奇的班主任袁艳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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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里面 翻出义务献血证
艳奇回家“疗养”后,父亲刘满全整理东西时,在儿子课本里发现了夹着的两个小本本。那是两本义务献血证,注明刘艳奇分别在2009年3月24日、2010年3月5日,各献血400ml。艳奇也承认献过两次血。“义务献血,听说用血有优惠!”刘满全说,他决定到血站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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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报销 4万多元输血费
麦收后,刘满全趁农闲来到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
问明情况看罢艳奇的两本义务献血证,工作人员说:可以报销!刘满全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很快,他带着喜悦心情回家整理儿子在医院的输血单据,共计40260元。6月25日上午,该市中心血站派人来到刘家,报销了所有费用,刘满全激动地说:“人生无常呀,没想到义务献血救人,到头来就是自救!”
据悉,刘艳奇同学40260元输血费用全报销,是我省迄今为止最高的一笔义务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
“刘艳奇同学是扑救山火被烧伤的,下一步,市中心血站将开展募捐活动再帮一把。”该市中心血站站长刘红伟说。
驻马店财经学校负责人也表示:学校正在给刘艳奇同学举荐毕业就业单位,以使救火英雄流血不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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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800毫升 10年内免费用血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该法第19条规定,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临床需要用血时,各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