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扬州一司机醉驾致一死一伤 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11年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06日07:18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扬州司机孙福成大量饮酒后仍独自驾车先后与行驶中车辆、停放路边车辆、灯杆等8次碰撞,直至撞墙停车,造成1死1伤,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2月10日晚,被告人孙福成在扬州市区某饭店大量饮酒后,独自驾车离开,在江都路接近东园饭店路段从后面撞倒了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接着,又从后面冲撞徐某驾驶的轿车尾部,并从左侧碰撞马某驾驶轿车。此后,被告人孙福成继续驾车,其间共经历了8次碰撞后撞墙停车,造成1死1伤。

  警方对孙福成案发时的血液进行了检测,检出乙醇含量为272.6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状态。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田某某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被害人田某则构成轻伤。

  6月29日,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对其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在10至13年有期徒刑间量刑的建议,作出了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的最后判决。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