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鸿雁
趁着端午空闲,我翻看起相册。不经意一张有些发黄变暗的照片从相册中滑落到地上,那是父亲在我新婚时留下的合影。至今,父亲离开我已经整整10年了,而在父亲带动下,我开始结识《法制日报》并走上“准记者”之路的丝丝缕缕,仿佛就在昨天。
我出生在云南省罗平县一个小山村,山高坡陡的老家自然条件非常艰苦。父亲当时在离老家不远的一个山村粮店工作。只要到星期五晚上,小村中不少声望较高的村民都会相聚到我家,等候在外工作的父亲“传达”来自他乡的声音。
记得大约在读小学三年级时,父亲见我在他身边嘀嘀咕咕小声读报,就将手中的报纸递给我,在叔伯们羡慕的眼光中将他勾划过的文章读给村民听。后来我一直觉得奇怪:当时这份创刊不到3年的《中国法制报》,竟然能够飞越千山万水来到一个山村小粮店!为这事我曾经问过父亲,他只淡淡地说了句:“学点法律知识,有哪样不好的!”
1991年7月,大学毕业的我回到母校———罗平一山村中学任教。当时学校团委决定组建校少先队并开通以法制教育为主的红领巾广播,老校长把我这个学历史的“科班生”推到大队总辅导员的岗位。
“上任”第一天,老校长交给我一摞装订工整却被翻得有些缺边少角的《法制日报》合订本说:“小区,搞不来宣传办不来广播,先跟我从北京请来的这位法律老师请教请教!”于是,在随后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除了教学工作,总是在认真阅读“合订本”,利用从《法制日报》上搜出的诸多法制“新闻”,我定期改写一些适合中学生的篇目并在自己负责的红领巾广播中播出,受到了学校师生的广泛好评。
1996年9月,在《法制日报》的“庇护”下,我凭着学到的法制新闻写作知识和练笔作品,轻松地通过了当地法院组织的考试,成为一名肩扛天平的法官。于是,我对《法制日报》更增添了一份敬意,每天上班空隙要瞅瞅那些好像发生在身边的法制案例,下乡办案之余用她对山区群众宣讲政策法规。
2003年3月,是我人生有转折意义的一年:在一个县司法局副局长岗位干得正欢的我,被借调曲靖中院办公室主要从事对外宣传工作,正式与《法制日报》等媒体全方位接触。
刚到办公室,我心里也打鼓,不知能否把这项工作做好。于是我逐字阅读、研究她的谋篇布局,思考她文字和词语的使用。在试用工作的5个月期间,修改的草稿纸塞满了整个办公桌抽屉。慢慢地,我撰写的宣传文章在当地报刊杂志有了“命中率”,一些文章还在《法制日报》驻站老师的修改后在《法制日报》亮相,其中部分刊载文章被全国多家媒体转载和摘编,以事实让领导们暗地里称赞:“这小伙子的文章连《法制日报》都上了,行!”
同年底,顺利接调令的我被单位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年度工作先进个人。
通过《法制日报》的指引,我从每月写三五篇到如今每天几乎都在写稿,从法院宣传干部到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所在地两级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也从名不经传到每年仅中院机关就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近千篇条,多篇新闻稿件被中央和省市媒体评为优秀作品或好稿件。
“不管干什么,都要尽力干好!”作为得益于《法制日报》的基层法院宣传干部,从2003年进现在单位那天起,我就有一个信念:用自己的笔把法院工作宣传出去,让更多的人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虽然我付出了比常人多的辛劳,但每当看到宣传文章被有关报刊采用,法院工作得到宣传,我就甚感欣慰,毕竟付出有了回报。
每年的报刊征订中,我都不忘对辖区基层法院的领导嘀咕一声:“千万不要忘记给宣传干部和法官们订阅一份《法制日报》,因为我们都是她的直接受益人!”
(作者为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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