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30万余元,另有270余万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7月7日上午9时,武威市卫生局原局长殷佰开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武威市中院开审,公诉机关指控殷佰开收受14家单位和个人的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303850元,另有275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悉,殷佰开现年59岁,原任武威市卫生局局长(正县级),被捕前系武威市卫生局调研员。因接到举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11月11日依法对殷佰开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侦查,同年12月1日,该院对殷佰开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殷佰开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武威市卫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行政审批、干部任用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单位和个人的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数额巨大。此外,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在其多套住宅中搜查出大量的金银首饰、烟酒书画、手表及电子产品等等,检察机关依法扣押其家庭财产366万余元,除合法收入及收受的30余万元贿赂外,尚有275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当天的庭审一开始,殷佰开向法院提出两个请求:1.该案涉及的几乎全部是其亲戚、朋友、同事及同学,希望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不要点出他们的名字。2.自己的陈述以当庭陈述为主。但殷佰开的两项请求均未得到法庭的准许。审判长说,根据法律规定,庭审不能回避当事人的名字;法庭不一定按照其当庭陈述来定罪量刑,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其不用陈述亦可认定。庭审中,殷佰开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4项受贿罪行,仅对武威市红十字博爱医院行贿的6万元予以认定,其余的均予以否定。殷佰开说:“无功不受禄,这些钱基本都是在事情办妥之后才收受的,而且大多均为人情往来,不能认定为受贿。”
当天的庭审,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受贿、人情往来账如何认定等等各抒己见,展开激烈辩论。殷佰开在答辩时大谈武威经济发展,被审判长予以制止:“请你就自己有罪无罪、罪轻罪重进行答辩,这里不是做报告的地方。”庭审结束时,殷佰开当庭悔罪,流泪向受自己牵连的同学、同事和亲友道歉。同时,殷佰开请求法庭视自己有自首及年老的实情,在定罪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做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