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7日讯记者刘姝宏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体现为三条线:即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下线。2010年的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为16%;下线为3%。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同时,提出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时,可以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岗位人员,要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意见还强调,各类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方和工会方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情况,围绕指导线的基准线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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