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8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去年接获31宗投诉,涉及90项针对廉署人员的指控,主要涉及行为不当和疏忽职守,当中2宗已查明属实,其中1宗涉及员工违反内部指引,透过因特网传送机密资料,并把供词草拟本电邮予证人;另1宗涉及有员工在廉署大楼大堂向物主发还物品,做法不恰当。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廉政公署多年来打击贪污罪行,但廉署事宜投诉委员会昨日向立法会提交的年报揭发,去年有31宗有关廉署人员的投诉,涉及90项指控,较08年22宗及07年的18宗为多。年报资料显示,去年有44项行为不当的指控,按年急增1倍;疏忽职守占34项,按年增55%;滥用权力占12项,按年增1倍。
投诉委员会审议其中20宗个案、共53项指控后,确认2宗、涉及4项指控的投诉属实,其中1宗是廉署人员草拟餐厅股东作供授权书和供词时出现疏忽,在草拟本写错人名,其上司却未有指正,已遭口头警告;同案的另1名员工违反内部指引,透过因特网传送机密资料,并以电邮把供词草拟本发送予证人,涉案员工已被上司劝诫。
另1宗个案是07年2月有公务员骗取房屋福利,廉署调查后决定不作检控,2名廉署人员便在廉署大楼接待处,把证物交还物主,投诉委员会认为在公众大堂交还物品,做法并不恰当;同案的物主在借用洗手间时,廉署人员却指示物主使用廉署大楼外的油站洗手间,委员会认为做法并不妥当,有关职员已被上司劝诫。
该两宗被查明成立的指控,廉署共向2名职员发出口头警告及向3名人员作出训示,并提醒员工在因特网传送机密文件时须遵守有关内部指引。
同案的廉署人员亦被投诉无礼,侵犯物主的私隐,委员会则认为前者缺乏证据;后者做法有实际需要,裁定这2项指控不成立。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