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社记者 王宇)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市场规模和市场产品都有所增加,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债券市场在企业融资方面始终扮演着从属地位,与中国经济体量不相吻合,不利于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债券市场的突破性发展,已经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问题。近日记者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悉,交易商协会正在酝酿多项制度建设,以期实现债市突围。
企业债私募发行方式酝酿在即 目前,我国非金融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时只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这种发行方式的制约后果也逐步显现。一是企业融资规模受净资产约束;二是许多规模较小且主体信用评级较低的企业难以通过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债务融资;三是信息披露要求较高,制约了信息披露受限型企业发行债券。
不过,这种状况或将有所改善。据交易商协会有关人士介绍,协会正在研究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发行方式,进一步完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制度建设。 私募发行又被称为定向或非公开发行,是面向特定投资者、以特定方式、按特定规范的证券发行。与公开发行不同,私募的投资者是机构投资者或成熟投资人,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私募债券发行所涉及的公开信息披露义务较少,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公开发行,更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私募发行制度解决了市场参与各方的现实需求,有利于改善金融市场结构,完善企业融资方式,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交易商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说,未来企业债市场将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战场,但私募发行方式的缺失,无疑将影响到企业投融资效率和债市的规模化发展,间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建立与公开发行相呼应的私募发行体制,从根本上改变债券一级市场“一条腿发展”的现状,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候,协会与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对这一制度安排做积极筹划。
公营评级公司呼之欲出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缓慢有多种原因,其中,信用评级市场发展缓慢、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是一大原因。日前由相关部委开展的“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课题研究认为,当前我国信用评级市场面临立法滞后、监管不明确、本土化程度低等问题。 全球评级机构年收入不到100亿美元,但对企业信用拥有绝对话语权,因而影响力也十分巨大。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中,穆迪、惠誉、标准普尔等顶级评级公司就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然而目前我国几家主要的评级机构里,外资参股的占有相当比例,评级机构中缺少民族品牌,成为影响国家金融主权的一大威胁。
“另外,当前评级市场存在恶性竞争问题,企业花钱买评级现象随处可见。这就需要出现相对独立的具有公营性质的评级公司,有利于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接近交易商协会有关人士说。
据介绍,交易商协会正在酝酿发起一家由多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股的具有公营背景的全国性信用再评级公司。与其他评级公司注册规模相比,酝酿中的再评级公司规模将更为庞大。据悉,在前期工作中,拟成立的再评级公司将开展对已发行的固定收益产品进行再评级工作,不与其他国内评级公司开展直接竞争。
分析人士认为,设立公营背景的信用再评级公司,不仅符合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情,而且可充分发挥我国已建立的基于公共资金投入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功能,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对于评级市场的规范、对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风险缓释机制规划待产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市场对信用风险缓释机制的呼声越来越高。
“目前的情况是,数亿元信用债没处对冲风险,建构市场风险的分担机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指出,当前要推出有关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等相关制度安排,让市场信用风险流动起来,以市场化的手段应对风险,起到风险缓释作用。
据介绍,对市场风险具有缓释作用的“信用违约互换”最初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1997年-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得到快速发展;1998年,信用衍生产品证实正式进入场内交易;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用违约互换对银行资本金的影响给出计量方法,并肯定其对信用风险缓释的积极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银行信贷规模快速扩张,造成的中国银行业信用风险不可忽视,这就急需高效率、低成本的信用风险转移制度和工具,把由银行独自承担的风险缓释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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