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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煤矿领导与工人“捆绑下井”须解三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09日12:30
  中新网7月9日电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香港《大公报》9日刊文《“捆绑式下井”须解三忧》认为,这种“捆绑式下井”更需要安全措施严密、监督手段到位的保障。

  文章摘编如下:

  触目惊心的矿难死者数字,时刻提醒人们,对于这一屡治屡犯的顽疾,必须下猛药出巧招。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专门提出,“在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被外界称为开出了“捆绑式下井”药方。

  而此一方案需要注意执行监督。其一,谁来监督煤矿领导是否下井?将监督权交予千万矿工,显然并不合适。在话语权严重失衡的大多数煤矿企业,矿工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尚无法得到保障,让他们挺直腰杆与不愿下井的领导交涉博弈,几近于“与虎谋皮”。

  其二,得提防出现假领导下井、真领导不下井的现象。中国社会普遍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思维土壤,从以往一些矿主为逃避监督而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种种行径来看,“假矿长下井”的出现,也未必没有可能。

  其三,大多数的矿难直接原因是“无视监管,违规生产”,间接原因则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而其根本原因,则发源于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

  事实上,“矿领导带班下井”并非新招。早在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就出台了《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每班由煤矿业主、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督导安全的管理制度,要求下井带班领导深入各采掘作业点,带队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煤矿“带病”生产。

  若安全措施不严密、监督手段不到位,“捆绑式下井”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很可能仍然于事无补。(郑曼玲)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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