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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破解法院数道难题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12日13:36
  随着案件量的不断增大,法官们每天超负荷工作,强调细节难免力不从心,同时,还存在着全局性的审判管理部门缺位、审判质量效率数据统计不能充分利用、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有效的跟踪机制以及各部门各自为政、各管一段,不能成为整体、形成合力等一系列问题。

  “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像一架设计精密的飞机,指挥监管平台是飞机驾驶舱,把握飞行的方向;信息管理平台是驾驶舱里的仪表盘,有数字、有图形、有分析报告;综合服务平台和考核激励平台为飞机两翼,通过协同管理,实现服务审判和监督审判相结合,绩效、质量效益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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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李松黄洁

  近日,北京市法院系统年中总结大会照例召开,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的上半年工作报告中,一个全新的概念格外引人瞩目———“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

  此前,“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的提出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将这个由五项审判管理基本原则、五个审判管理平台、五种审判管理制度构成的全新管理体系在全院范围内推行。

  一张看似飞机形状的示意图,密布的箭头详细描画和解释了何谓“一体”,乍一看去有点混乱。面对干警们的迷惑,朝阳区法院院长李瑞翔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五个平台中,指挥监管平台好比“大脑”,指挥整个体系的运转;信息管理平台是体系的“信息库”,构成整个体系科学运行的基础;综合服务平台和考核激励平台是体系运行的“助推器”,四个体系发挥合力,共同作用于审判执行平台,最终达到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的整体提升。

  新设审委会办公室,作为一个介于领导层与各庭室、各部门之间的中间机构,直接接收来自各庭室和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站在全院的高度上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对于朝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康长庆来说,新管理体系的推行将对他的工作状态产生重大影响,一个全新的机构———“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将彻底让他从一名“自由人”变成一名专职“参谋”。

  今年58岁的康长庆,是朝阳区法院的“老兵”,20多年、多个岗位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两年多前,康长庆被选为院内首批审委会专职委员,可这个新岗位却让他有点不适应。

  “规定里只写了专职委员的任职要求和级别,可专职委员到底有哪些职责、应该怎么履行自己的职责,却没有明确的定位。”康长庆说。

  事实上,康长庆的困惑并非个案。《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审委会专职委员自设立以来,其定位和管理始终缺乏一种公认的成功模式,有的法院基本上把专职委员当作副院长来用,有的单位干脆就将这个岗位变成了“养老”的闲差。

  而在朝阳区法院,由专职委员牵头负责审委会办公室的定位,让康长庆这个“自由人”又有了新任务。

  按照设计,审委会办公室的职责除了审委会的日常工作外,还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包括,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协调审判管理中的争议,同时对审判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建言献策。按照朝阳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毛力的说法,这个机构的作用更类似于法院决策的“参谋长”。作为一个介于领导层与各庭室、各部门之间的中间机构,它将直接接收来自各庭室和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站在全院的高度上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朝阳区法院副院长张雯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虽然只是内设机构,但在整个指挥监管平台中发挥着非常核心的作用。“以前,我们的信息反馈基本上还处在一种"人盯人"的状态,各个部门或庭室如果在落实制度或业务开展中发生问题,都会直接找自己的主管副院长,由副院长向院党组反映或与其他主管副院长进行协调。但随着案件量的不断增大和法官队伍的日益壮大,这种从上到下一条线式的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状况”。

  据了解,朝阳区法院全院近700人,各类庭室、部门30多个,每个副院长都同时主管多个部门。工作量最多时,一名副院长曾主管着14个部门、200多人,单靠院长“人盯人”,无论如何也是盯不过来的,反而可能因此导致信息传递的不通畅。而审委会办公室的设立,将“一条线”变成了信息的综合处理,不仅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且由于其自身的中立特点以及掌握信息的全面性,还使它的协调工作更具权威性。

  信息管理平台综合登记月结案数、发回改判率、定错率、调解后申请强制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信访数等信息,统计的每项重点都针对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

  在审委会办公室提供的各类决策参考中,基础数据的分析是其强大的信息支撑,而这些信息的来源就是法院的“信息库”———以研究室为依托的信息管理平台。对于研究室来说,新的定位意味着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劳动量。

  朝阳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吴彬是法院研究室的“数据专家”,几天前,由他主要负责设计的新的“审判质量统计表”、“审判效果统计表”等一套客观反映工作效果的统计表格,刚刚向全院公开征求完意见,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对于“质量”、“效果”这些听来难以量化的内容,吴彬另有一套计算方法。

  吴彬介绍说,朝阳区法院的统计工作近年来日趋完善,目前每月每个庭室上报的统计数据约有14项,订起来厚厚的一大本。可这些主要记载当月收结案数、接收档案数的统计,基本上只能反映工作量,却无法显示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

  “例如,某个庭某月的调解率明显增加,只看这个数据我们会认为该庭调解工作做得很好,但如果再进一步统计该庭调解案件的申请强制执行率,发现这个数据很高,我们就会对刚才的判断打个问号,会通过进一步的综合分析来得出结论,这样会更加客观、准确。”吴彬举例说。

  统计信息不明确的问题对于业务庭室来说更加突出。朝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一直以来,庭长如果想要了解自己部门审理案件的信访或评查情况,都是自己找信访部门和监察部门去问,信访监察部门有时也会向我们通报一些情况,但这种都不是一种制度化的东西,全凭庭长们的责任心。有时庭长一忙,可能也就不问了,本部门的审判质量到底怎么样,心里并不是很清楚。”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吴彬拿出了一套全新的“二级表”。记者注意到,这套新表中,需要综合登记月结案数、发回改判率、定错率、调解后申请强制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信访数等信息,统计的每项重点都针对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

  “7月20日起,这套表格就要投入使用。同时,我们也正在更新网络办公系统,今后所有的这些数据统计都将通过网络填写,相关统计分析信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吴彬说,“最重要的不是数据量大了,而是反映出的信息量更大了,对领导决策来说更有用了。”

  “综合服务平台”和“考核激励平台”的共同作用,就是以人本管理为原则,既强调监督也强调服务,既强调事后监督也强调事前规范、事中管理,更好地保证案件质量

  大量审判统计信息的背后,是案件数的增多。据了解,朝阳区法院作为全国最忙的基层法院之一,2009年结案55281件,最多的一名审判人员年结案达1038件,而且这些数字每年仍在快速上升。巨大的案件压力使朝阳区法院的法官们每天超负荷工作,强调细节难免力不从心。

  冯慧是朝阳区法院双桥法庭的一名法官,每天同样是埋于案件之中。不久前,一起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到了冯慧手里,她像往常一样快速浏览了案卷,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份多出来的立案提示,提示她注意本案所涉及小区预售许可证的问题。

  原来,被起诉的开发商曾因类似情形引发过纠纷,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的预售许可证手续存在问题,而这一细节将直接影响到冯慧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

  “立案庭的提示对我很有帮助,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开庭前我就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掌握案件的关键事实,避免了很多无用功。”冯慧对记者说。

  不仅是立案提示,同样的帮助可以体现在办案中的每一个环节。在陈晓东负责的民一庭,诉讼保全一直是让法官们头疼的事,每年每人300至400件案件的总量,至少有几十件保全案件,怎么才能记得住保全到期的时间,避免自动解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以往,责任心强的法官就自己做个登记本,时不时地翻翻,可这也不能保证一点都不差。”陈晓东说,“大家都希望到时间了有人能帮着提醒一下。”

  这个提醒的任务,就交给了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按照朝阳区法院最新出台的“审判执行工作全程提示规定”,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届满前30日,对于未办理解冻、续冻、解封手续的,要在审判实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提示。

  除此之外,提示的任务已经涉及了全院的12个部门,建立了立案提示、校核提示、信访提示、评查提示等从事前、事中直至事后的共11项提示。同时还规定,无论是怠于或疏于提示,还是对于提示搁置不理或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张雯告诉记者,办案提示制度是审判管理体系中“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就是帮助法官们少犯甚至不犯错误,这其实也是对法院管理理念的一种调整。近年来,面对巨大的审判压力,传统的事后监督、惩罚式的管理已经无法满足要求,也不符合人性化的要求,而“综合服务平台”和“考核激励平台”的共同作用,就是以人本管理为原则,既强调监督也强调服务,既强调事后监督也强调事前规范、事中管理,更好地保证案件质量。

  “一体化”的审判管理体系对现有的职能部门进行了有效整合,提升了管理协调、降低了管理成本、弥补了现在法院可能存在的一些管理上的缺陷

  不久前,在朝阳区法院组织的“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专家论证会”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郁俊莉给出了这样一个形象的评价:整套系统像一架设计精密的飞机,指挥监管平台是飞机驾驶舱,把握飞行的方向;信息管理平台是驾驶舱里的仪表盘,有数字、有图形、有分析报告;综合服务平台和考核激励平台为飞机两翼,通过协同管理,实现服务审判和监督审判相结合,绩效、质量效益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

  郁俊莉认为,“一体化”的审判管理体系对现有的职能部门进行了有效整合,提升了管理协调能力、降低了管理成本、弥补了现在法院可能存在的一些管理上的缺陷,保证朝阳法院这架载着近700人和年均近6万件案件的庞大的“飞机”得以平稳高飞。

  对于建立这样一套庞大系统的初衷,李瑞翔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在案件受理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案件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稍有不慎,审判工作就会出现疏漏和风险,法官就有可能被投诉。针对这种现状,朝阳区法院近年来接连推出了庭前和解“三项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审限内结案工作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不容忽视的是,仍然存在着全局性的审判管理部门缺位、审判质量效率数据统计不能充分利用、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有效的跟踪机制,以及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各管一段,不能成为整体、形成合力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我们就想通过打造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审判基础,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同时也通过规范的服务为一线的法官们减压,从而建立起审判管理的长效机制。

  但是,“审判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不会指望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目前,体系中的绝大多数制度都是试行,我们将会在实践中对这一体系和相关制度进行检验、丰富和完善。”李瑞翔说。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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