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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县水务局原局长表扬送礼者懂事会做人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3日09:29
曾令史没有了往日的风光

  位于海南省中部山区的屯昌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可对该县水务局原局长曾令史全家而言,并不贫困。曾令史在这个位子上掌权5年,利用职务便利贪敛钱财55万余元。

  7月1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曾令史有期徒刑十五年。听到审判结果,曾令史神情沮丧,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依靠工头吃贿赂

  常言道,新官上任三把火。2005年6月,曾令史出任屯昌县水务局局长之后,首先看重的是水务局所有水利维修、重建的大小工程项目。他要凭借那些肥得流油的工程项目,烧“一把火”。他开始对水务局所有在建和尚未开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

  曾令史早就听说搞工程项目可以赚大钱,因而水务局的所有工程全部由他定夺,局里其他人都插不进去,他也因此成了一些工程队的拉拢腐蚀对象。

  2006年中秋节前,在水务局做工程的包工头黎伟华敲开曾令史办公室的门,恭恭敬敬地说:“中秋节快到了,本该带些月饼,一想挺显眼的,还是带些礼金来看看您。”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有5000元的信封,放在曾令史的办公桌上。“算你懂事会做人,往后安心做工程。”曾令史说。2007年春节前,黎伟华又送给曾令史1万元。

  黎伟华不但明白水务局大小工程项目的决策、拍板、实施,只有曾令史能够决定,谁也动不了,更明白工程款的拨付也是曾令史说了算。由此,他更加坚信“背靠大树好乘凉”。打那以后,黎伟华连续4年在逢年过节时共送给曾令史7万元。他的包工队自然是年年都有工程项目做,年年都获得丰厚的利润。

  案卷资料显示,曾令史在任水务局局长的5年间,多次收受承包工程项目的黎伟华等8名包工头贿赂共35万元。

  五次套取工程款

  为了坐稳水务局局长的宝座,曾令史明白必须与上级单位及各兄弟单位搞好关系,而搞好关系则须在逢年过节送些礼品走动走动。不过送礼品需要钱,可钱从哪里来?这让曾令史犯了难——总不能拿自己担惊受怕收的包工头的钱去给他人送礼吧?反复思忖后,他决定用下属单位之名套取单位工程款的办法来获取经费。

  2007年春节前,曾令史将水务局办公室主任陈某叫到自己办公室,明确指示,让下属水库管理处以渠道维修名义开一张9000元的票据,到水务局出纳处报账。一点就通的陈某立刻明白了曾令史的心思。很快,9000元现金交到了曾令史的手上。

  没过几天,曾令史又对陈某说:“春节快到了,局里每年都要去协调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关系,需要一大笔钱,你通过各个水库以虚假的工程项目去套取一些资金回来应付这方面的费用。”并说明所需要的资金总额为5万元左右。

  根据曾令史指示,陈某分别打电话给加乐潭水库管理处和木色水库管理处。没过几天,两个水库分别提供了1.88万元和2.35万元的票据。陈某凭票据在水务局出纳处领到相应的款项后,扣除应交的税金,余下3.9万元全部交给了曾令史。

  法院经审理查明,曾令史先后5次套取工程款18.22万元,全部归个人支配和使用。

  每年1万元的管理费也不放过

  屯昌县水务局和该县农业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综办)签过一份协议,双方商定农综办借调两名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农综办每年交给水务局管理费1万元作为补偿。随着敛财屡屡得手,曾令史盯上了这每年1万元的管理费。

  2008年初,农综办依据协议支付了1万元管理费给水务局,并说明该笔款项没有账目记录,县水务局出纳朱某便以白条收据收下了,并向曾令史请示如何处理这笔钱。曾令史以作为春节期间费用为由,指示朱某将1万元交给了他。

  2009年1月23日,曾令史又如法炮制,将农综办给的1万元管理费据为己有。可曾令史拿到这1万元后,一连几天晚上总是做噩梦。思来想去,为了不让自己的事情败露,他决定给出纳朱某点好处。同年9月的一天,曾令史把朱某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对她说:“上次你交给我1万元管理费,我眼下也用不上,你经济上不宽裕,先借给你用吧。”

  2009年10月,曾令史被“请”到了屯昌县纪检监察部门接受调查。朱某、陈某以及水务局下属水库管理处为曾令史套取工程款的几位主任都因此受到牵连。

  据知情人披露,在曾令史任县水务局局长之前,他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自从当了局长后,他家庭的消费明显比同级别的人阔绰了许多。朝夕相处的街坊邻居以及水务局干部群众对曾令史这种突如其来的暴富很不理解,认为他极可能有贪占公款的不轨行为,遂向屯昌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了曾令史。

  权力失控是祸根

  “从案件中可以看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失控,是曾令史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承办曾令史案的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曾令史在水务局大权独揽,包揽所有工程项目,局其他领导都说不上话,而他收受包工头贿赂、虚报套取工程款、截留外单位交来的管理费的事,下属对此是一清二楚的,但没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此案发生后,屯昌县一些有识之士也不免议论,如今“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因为最有条件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就是“一把手”。在他们眼里,制度规章都是废纸一张。因此才出现了像曾令史这样的“一把手”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却无人敢监督的情况,最终导致走上腐败的结局。

  为此,办案检察官建议,要针对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的权力领域和环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围绕人权、财权、物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的变质和滥用。

  曾令史案办完后,屯昌县检察院及时向该县有关部门提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加强监督制约的检察建议。当地有关部门正采取积极措施,以曾令史案为鉴,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易产生腐败的漏洞。同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构筑起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李轩甫)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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