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死亡"教师自己负主要责任、后果自负,这难道就是我们奔走9年盼来的公正的处理结果吗?”6月28日,韩福平对中国青年报记者气愤地说。
2001年,邢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韩福平被分配至河北任县旧周学区任教。可是从2001年6月到任县旧周学区报到至今,她从来没有机会站在这个本来属于她的讲台,也没有领取过一分钱的工资。更为荒诞的是,2004年年底,她已被任县有关部门以死亡为由取消了编制。(见本报2010年6月7日《
河北任县一青年教师“被死亡”》)
6月23日,任县纪检委公布了相关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任县纪检委提供的《张永辉反映韩福平公职被取消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以下简称《处理情况》)对韩福平的“定性及处理意见”为:2001年6月到旧周学区报到后,经学区多次通知一直未到岗上班,本人自始至终未与学区校长、会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有关部门见面,此行为是本案发生的根源,韩福平本人应负主要责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维持县有关单位对韩福平作出的停发工资、注销名单的原处理结果。
韩福平告诉记者,在任县纪检委最新的调查结果中,对一手制造她“被死亡”的责任人,只认定县编办副主任贾增申作为审核人员应负一定责任,为此,县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再没有任何人被问责。
上班“口信”是否捎到,双方各执一词 在《处理情况》中,任县纪检委调查认定:(2001年)6月20日麦假开学几天后,韩福平没有按时到岗上班。旧周学区多次安排人员给韩福平捎信到岗上班。旧周学区便在此后上报各种工资、医疗保险等报表中,均不再填写韩福平的各种信息。2004年12月,县编委办在编卡转换编制证书时,依据旧周学区上报的单位编制报表(旧周学区未上报韩福平),停发了韩福平的工资。
6月28日,任县纪检委副书记尼文波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纪检委调查,旧周学区曾先后通过4人给韩福平“捎口信”,通知其上班。这4次“捎口信”,都因为韩福平没在家,只是通知到了韩福平的哥哥、嫂子。
尼文波以“保护证人”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捎信人”的姓名。
韩福平的嫂子2007年因病去世。任县纪检委工作人员苗国栋向记者表示,今年6月,任县纪检委向韩福平的哥哥韩春林核实,“韩春林说,在街上遇见本村的一个人,说:韩福平分配了,让你们去办手续呢。”苗国栋称,调查时他曾追问韩春林是否转告了韩福平,韩春林表示记不清了。
“任县纪检委的调查混淆了"通知报到"和"通知上班"这两个概念。”张永辉强调:“只是有人捎口信说通知我们报到,百分之百没有人到家里通知让韩福平上班。”
他介绍说,2001年6月,由于他和妻子韩福平在邢台市打工,得到消息前去报到时,的确比其他分配人员晚。
当时在旧周学区“麦假”期间,他们找到正在地里干农活儿的学区会计于江海,“我把报到手续交给于江海,并询问我们报到还需要办什么手续,什么时候能上班?”张永辉告诉记者,于江海当时答复说,这样就算报到了,何时上班等通知吧。但此后再没有等来上班的通知。
旧周学区究竟有没有“捎口信”通知韩福平上班,双方各执一词。为此任县教文体局副局长刘桂刚也向记者承认“捎口信”的做法不规范,并表示今后类似情况教育部门应出具“通知书”,“省得打口头官司”。
河北师范大学行政法学硕士生导师王宝治认为,旧周学区通过“捎口信”的方式通知韩福平上班的做法是法律不认可的。
在王宝治看来,第一次上班与日常上班的行为是不同的。第一次上班是确定工作关系的第一步,是很关键的一个“点”。“作为这样一个关键点,显然不能以"捎口信"来通知。”他认为,旧周学区通知韩福平上班作为一个公权力行为,必须以正式的方式、程序、路径来实现,而口头、电话,均是非正式的,公权力行为毕竟不同于私权行为。
任县纪检委副书记尼文波并不认同这一说法:“那么多人都通知到了她的"至亲",她的"至亲"没有通知到她,法律应该追究她"至亲"的责任。”
处理意见前后180°大转弯 “媒体对我"被死亡"的报道是6月7日见报的,在这之前的5月31日,任县纪检委已向我们通报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韩福平说,最近,任县纪检委又产生了新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两者差异巨大。
张永辉告诉记者,5月28日,任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赵贵生在和他的电话交谈中表示:纪检委就他们夫妇反映问题的调查报告已经出来了,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的同时,县纪委常委会已准备向县委常委会提交恢复韩福平公职的建议了。
对于韩福平的质疑,尼文波解释,按纪检部门工作程序,首先是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然后对受理问题初核。如果有关人员可能要被追究党纪、政纪或者法律责任,可立案调查。“5月31日之前,只是对张永辉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核。”
对此,河北师范大学行政法学硕士生导师王宝治认为:“纪检委不具有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权。对于一个普通公民,纪检委不应介入调查,也无权对一个公民作出涉及人身权的决定。”
在韩福平夫妇看来,正是由于不满媒体舆论监督,任县有关部门才“赌气”改变了处理决定。
张永辉在向记者提供他与赵贵生的谈话录音的同时,还向记者提供了方晓山(化名——记者注)和他在6月25日的谈话录音。张永辉告诉记者,方晓山正是韩福平哥哥韩春林在接受纪检委调查时所说的在街上碰到的告诉他韩福平已被分配,让去报到的那个人。
在这份录音中,方晓山承认给韩春林“捎口信”通知韩福平报到,并不是受旧周学区委派,而是在“私下里”从旧周学区有关工作人员那里得知这一消息,在街上告诉了韩春林。
方晓山还向张永辉介绍了媒体有关报道见报的当天,他被有关部门叫去了解“捎口信”问题时的情况。
录音中,方晓山告诉张永辉:“一到那,刘桂林(旧周学区原校长)就说,叫给他整一个捎信叫上班的(证明),他说,光说捎信叫报到不顶事了,非叫说是上班的。”方晓山告诉张永辉,他写了证明后,有关人员与他谈了两次话,也让他改了两次。“弄出来(证明),谈了改,改了以后他们看,看了后又谈话,整,整了又不行。”最终方晓山还是没有证明为通知韩福平上班而“捎口信”,改了两回仍没“通过”。
方晓山还在录音中说,当有关人员得知他是从旧周学区一位工作人员私下里告诉韩福平分配这件事的,工作人员“半黑夜”就把这名工作人员叫了来。“县里几套班子商量了一黑夜。那伙人一黑夜也没睡。”
方晓山说,在让他出具证明的过程中,任县教文体局局长达志省还曾找他谈话,“他说网上给咱上网了,把咱县里评论的啥也不是啥,咱得维护咱县里利益,得站出来,咱得说公道话、实事求是地说话。”
当记者到任县教文体局核实这一情况时,工作人员称达志省出差了。
工资“被冒领”,仍有多处疑点 在采访中,关于以韩福平名义发放的工资“被冒领”的几个问题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6月28日,任县纪检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查阅任县财政局保存的以韩福平名义发放的2001年10至2004年11月的工资表时,发现韩福平的工资一直在“涨”。
《处理情况》认定:韩福平的工资折下发后,因其未在岗上班,工资折一直在原旧周财政所扣押。从2001年10月起薪至2004年12月停薪,工资共计1.8万元,原旧周乡财政所所长韩桂贞分多次以本人名义支取,其中8475.57元挪用于原旧周民办和代课老师工资等项支出,剩余9524.43元为韩桂贞个人贪污。2008年5月,任县检察院认定韩桂贞贪污9524.43元。因韩主动退回全部贪污赃款,韩桂贞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6月2日,记者曾采访韩桂贞。韩桂贞对记者表示,在他的印象中,韩福平的工资卡是2002年年底到的他手里,而从工资卡发放到他手中这一年多,有谁拿过工资卡他并不知道。将韩福平工资卡上的钱用于乡杂支也是当时的乡领导授意的。
韩福平的工资卡是什么时候、怎么到的韩桂贞手里,究竟是谁让韩桂贞挪用了8475.57元,这笔钱究竟又用作了什么?
对此尼文波表示,“对这些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线索,要另案处理。”
但韩福平夫妇认为:“今年5月31日,我们之所以没有在纪检委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上签字,就是因为在究竟是谁冒领了我的工资这些关键环节上有疑问。”
张永辉说:“除了对韩福平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看似热热闹闹实则蜻蜓点水地处理了几个相关责任人,新出炉的调查报告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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