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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调解打造“廊坊经验”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14日07:33
  本报记者马竞曹天健本报通讯员刘文会

  6月28日,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夕阳红”志愿调解队队员吕凤荣、陈秀荣和安次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李晓芳一道,来到辖区内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刘某家里,将2640元抚养费和600元生活、学习补助费交到了刘某的爷爷手中。老人动情地说:“真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能调解成,真是太感谢了!”

  16年前,刘某因父母离异随爷爷一起生活。十几年来,刘某的生母曲某给付刘某的抚养费从最初的每月60元,通过诉讼方式增加到每月120元、220元。前不久,刘某作为原告再次起诉提出增加抚养费。安次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刘某的爷爷这些年来不但要抚养刘某,还要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儿子,生活非常窘困。而被告曲某认为,自己已经对女儿刘某尽到了抚养义务,而且这些年来自己一直在和女儿的讼争中生活,精神也十分苦闷。针对这起诉讼,安次区法院的法官与安次区法院“夕阳红”志愿调解队的队员紧密配合,经过多次做双方工作,最终使此案得以调解,久违的亲情又重新回到了母女身边。

  多年来,廊坊市两级法院坚持从源头抓起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在全国产生很大影响和示范作用调解工作“廊坊经验”,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为拓宽调解主体,丰富调解内涵,2008年,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化发展“廊坊经验”五年规划》中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志愿调解的工作思路,旨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08年9月,廊坊市中级法院聘请了该市14名主任律师为首批“诉讼调解志愿者”,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廊坊市11个基层法院也分别建立了调解志愿者库或组建调解志愿者协会,其中广阳区调解志愿者协会有会员530余人、安次区“夕阳红”志愿调解队员达到1080人。

  据了解,廊坊的志愿调解工作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一种是在两级法院设立调解志愿者库,选拔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等有司法工作经验的人才和熟悉劳动、医疗、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特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调解案件时根据需要安排志愿库人员适时参与调解。另一种是在两级法院推动和倡导下成立调解志愿者协会,在法院的指导下受法院的委托和邀请协助调解诉讼案件,或接受当事人的请求主持调解非诉纠纷。安次区“夕阳红”调解队仅2009年就成功调处185件纠纷。调解志愿者在协助法院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9年廊坊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9.9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92.27%。

  廊坊市中级法院院长王越飞告诉记者,廊坊的志愿调解,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核心,目的在于实现诉内、诉外两个良性循环。诉外,法院对调解志愿者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诉讼;诉内,加强司法调解,完善与诉外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对接,降低诉讼对抗。通过志愿调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调解志愿者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据悉,在廊坊市,调解志愿者在协助法院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9年廊坊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9.9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92.27%。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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