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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严查“虚构旺销”等商品房售价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4日11:05
  7月8日,本报刊发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要执行“一价清”规定》的消息。报道之后,短短3天时间,市物价局就接到市民投诉举报124起,涉及全市46个楼盘。市物价局昨日通报了9种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开发商清退多收价款。

  政策重申

  房价包含公共设施建设费用

  昨日,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重申了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并向参会的44家开发商发放了《提醒函》。

  商品房销售价格应包含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属于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相关建设费用,禁止开发商在房价外另行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安装工料费、有线电视安装工料费,同时做好销售价格备案。

  监督查处

  多收价款要全部予以清退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从7月13日起要开展为期一月的自查自纠活动,主动对照检查,将多收价款予以清退。他提醒广大市民,商品房销售应执行“一价清”规定,房价应包含天然气安装费和有线电视安装费,不得价外收取,否则购房者可拒绝缴纳,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新闻链接

  商品房无“原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明确,“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因此,“原价”适用于降价销售的同一类商品,而商品房作为在同一时间、同一场地、同一楼层、同一空间领域内不可完全复制的再生商品,每套新房开发商只可能销售一次,因此,商品房不存在“原价”的概念定义。

  何谓“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行为”

  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行为是指房地产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利用虚假的或是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误导性标价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价格产生误解的所有表示或者说法。

  市场现状

  9种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需提防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9种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行为,并提醒广大市民在买房过程中要提防这些行为。

  虚构原价和虚构旺销

  在9种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行为中, 虚构原价和虚构旺销被列为第一位和第二位。

  虚构原价是指开发商未按原定价格销售房产的行为。虚构旺销是指虚构销售业绩,捏造销售业绩,制造虚假的旺销氛围,诱导消费者前来购买,如有的房地产经营者为新楼开盘拉拢人气、烘托气氛,以每人每天50元标准雇用“房托”或冒用权威机构名义、雇人冒充相关权威代表现场造势等等,利用消费者从众心理,诱骗购房消费者作出非理性的购房选择。

  虚假让利打折和虚假低价

  第三种价格违法行为是虚假让利打折,如有楼盘打出“东郊最低价”、“低于同区域市场价格”,而实际其商品房部分价格高于东郊其他楼盘。还有一些开发商宣传楼盘打折,借此炒作人气,误导消费者,但所属楼盘并未全部参加打折让利。

  有些开发商宣称推出限量“优惠价房”,殊不知这些房子都是楼层差、位置区域差、存在质量缺陷的少部分房屋,开发商隐瞒了低价让利的附加条件,这就是虚假低价。

  虚假低碳环境和虚假涨价信息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李平运表示,有楼盘宣称其为“全市首家低碳环境社区”、“首家低碳设施保障”。经市物价部门了解却发现,其他开发商也有在同期销售楼盘中建设有降低碳排放设施的,或增加降低碳排放相关功能区域的,有的预售准许时间比该开发商宣传楼盘预售时间还要早。

  “有些开发商抓住消费者心理,散布涨价信息以增加销量。”李平运说,虚假涨价也是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一种价格违法行为。

  虚假价格备案和不明码标价

  按照西安市政策,开发商应对所售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备案,物价部门对备案销售价格予以公布,但在其执行政策过程中,房地产经营者故意以较高的价格进行备案,而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以低于或大幅度低于备案销售价格的价格进行销售,通过“高价备低价售”的形式给消费者造成“低价、让利、优惠”的假象,以此吸引消费者交易。

  “还有些楼盘甚至不标价,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李平运说,对于开发商不标示一房一价、只标示楼盘均价、房屋价格而不标示楼层、朝向等差价率等价格违法行为,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予以严查。

  违反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

  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费用、市场供求状况,在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础上,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在销售价格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物业企业在交房时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价外费用。不少市民投诉反映,有的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另行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记者 朱雪娇)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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