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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促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地区落户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07月15日00:36

  四川:居民在居住地登记户口

  本报成都7月14日讯(记者韩清华 □马林楠) 四川省公安厅今天下发了《四川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改革内容包括: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等。

  据悉,四川今年将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生活来源为进城落户的基本条件。

  记者了解到,成都先后三次对户籍制度改革进行调整,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城乡一元化的户籍制度,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定农民在城镇租房即可入户,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德阳、广元、自贡三市也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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