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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救母牺牲难申见义勇为续 官方仍称不合条件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0年07月15日03:25

  本报湘潭讯 昨日上午,冯武炎拿着见义勇为申请书前往湘潭县政法委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希望能为自己的父亲冯和平申报见义勇为,湘潭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翁建培拒绝了他的申请。

  6月24日,在湘潭县石潭镇抗洪救灾中,冯和平救出一名83岁的老人罗静屏,在返回营救自己母亲的过程中被洪水冲走失踪,至今没有消息(详见本报7月13日A03版相关报道)。

  冯武炎在申请书中写道:在石潭镇宣传委员王杏元的安排下,冯和平等3人组成救援小组,在洪流中救出了83岁的老人罗静屏。3人返回营救冯和平的母亲时,途中洪水湍急,经过一番周折,3人被迫驾空船返回。他们向王杏元反映情况,王对冯和平说:“被困的是你母亲,你不去救谁去救!”冯和平、冯武炎等3人另外组成搜救小组,换船后再次冲入洪水中,不料撞上一个树桩,3人落入水中,冯武炎和另外一人侥幸逃生,冯和平被冲走后失踪。

  翁建培看过申请书后表示,冯和平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翁建培翻开《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指着第五条说:“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翁建培说,冯和平是政府部门组织的抗洪救灾人员,与“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这一条件不符,因此不能算作见义勇为。

  记者向翁建培提出,在石潭镇政府向湘潭县政府提交的情况汇报中,石潭镇政府认为“冯和平同志的失踪是天灾所致的意外事件,政府不存在赔偿责任,但是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冯家实际情况可以给予一定救助”。由此可见,石潭镇政府并不认为冯和平是政府组织的救灾人员。

  翁建培表示,石潭镇党委副书记朱广武曾向其咨询冯和平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当时他就回答不属于见义勇为。翁建培坚持称,从冯武炎的申请书来看,冯和平是政府部门组织的救灾人员,因此拒绝了见义勇为申请。

  昨日下午,朱广武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只有救援船只的船主是政府组织的救灾人员,船上其他人不是政府组织的。朱广武坚持认为冯和平不属于见义勇为,其理由是:虽然冯和平先救出了罗静屏,但当时的主动权掌握在船主手中,救罗静屏并非冯和平的主观意愿。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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