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召开“7·12”成华区龙潭街办违建仓库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现场会,市安监局局长吴德斌通报了本次事故情况。据通报,起火爆炸仓库属违法建设,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成华区公安分局已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李爱民、马舸予以刑事拘留。
仓储:违建非法储存危化品 昨日会前,近百名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安监局长等,集体前往事故现场接受了“警示”。
市安监局局长吴德斌通报说,起火爆炸仓库系锦江区居民李爱民(45岁)租用成华区龙潭街道新民社区土地,于2008年7月自行修建,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该仓库未办理土地、产权、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储存、消防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属违法建设,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据悉,该仓库建成后,由李爱民出租给成都章茂化工公司、成都凯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第九运输公司、成都实达化工公司、李昌建(个体)等5家单位存放货物,货物主要是橡胶、炭黑、钛白粉、尿素、保险粉等。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虽就违建多次进行执法并要求拆除,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未能拆除。
火情:燃烧引“保险粉”爆炸
据悉,7月12日15时20分左右,成都章茂化工公司(负责人:马舸)租赁的库房发生燃烧。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燃烧过程中引起部分危险化学品连二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发生爆炸,致使周围部分民房受损。
造成此次燃爆事故的直接原因相关部门正在调查认定之中。截至目前,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40万元。
环境:清理现场残留物
据悉,为最大程度减少“保险粉”自燃后产生的二氧化硫对人体和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成华区政府委托四川中明环境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环境治理方案,市安监局邀请省、市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相关人员对现场残留物进行了清理,将未发生燃烧的危险化学品连夜安全转运至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库储存,现场危险化学品残留物由四川中明环境公司进行处置,以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善后:一周内拿出处理结果
市政府副秘书长向世勇在讲话中表示,根据市领导昨日召集成华区政府、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召开的会议要求,由市安监委牵头,公安、消防、监察等部门参加,组成联合事故调查组。从查违法建设、违法储存、违法交易着手,一周内拿出调查处理结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据悉,市安监局将全程跟踪事故调查进程,并督促区安监局加快事故原因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全市排查危化品
据悉,全市要进行一次打击违法建设、打击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的专项行动。市政府已要求,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专项治理,对违法建设和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铲除违法建筑,使非法储存无立足之处。根据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乡镇(街办)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兼任安全督查员,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以后,若再次发生类似问题,那不是问责就能解决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向世勇说。
记者 熊德壮 实习生 毛佳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