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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三问“经适房”:经适房上市变赚钱工具?(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7月15日07:27
市民在芳村郭村新社区经济适用房看楼。记者高鹤涛 摄

  原本作为保障性住房的经适房,在住满5年上市交易后可能会成为购房者赚钱工具?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住房保障均等化工作做专题调研时,经适房和廉租房成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有全国人大代表说,廉租房比经适房更能保障社会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要求,政府部门可以引进国外廉租房先进发展经验,大力发展廉租房建设,做到“人有所居”。

  经适房上市变赚钱工具

  一问:经适房在交易中是否存在牟利的可能?

  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周海波首先发问,他说,当经适房满5年可自由交易后,初次购房者以什么样的价格卖给什么类型的购房者,购房者是否在交易中存在牟利的可能?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陈必暖回答,如果销售价格比初次购房价格高,出现差价,根据广东各地市不同情况,初次购房者需要将售房款的70%~80%上缴政府。

  “就算交了70%~80%,初次购房者依然能获利,不能排除有人卖出经适房获利。”有人大代表说。

  二问:经适房转卖是否失去保障效应?

  “经适房转卖可能获利是一个问题,但更关键的是经适房转卖谁来接手?”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随即又抛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她说,经适房满5年自由交易后,经适房初次购房者如果转卖房屋,他能卖给谁?如果可以卖给任意购房者,而不是低收入人群,那经适房在转卖后就彻底变成了商品房,失去了应有的保障效应,经适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这个最初的意义没有了。

  三问: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发展保障性住房?

  人大代表周海表表示,保障性住房是要做到“人有所居”,不是“人有所屋”,虽然经济发展了,但保障性住房是要解决大多数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如果一味追求人均面积,将保障性住房建得太大,反而浪费资源,保障性住房应该以好用方便为主。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说,根据国外保障性住房经验,保障性住房以小面积为主,且面积相对固定,不会随着经济涨跌而起伏,这种保障性住房设计合理好用,政府部门设计好后,交给房地产公司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

  代表建议:引入国外经验发展廉租房

  “廉租房让更多人受惠,应该多建廉租房,少建经适房”,在进行了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对话后,董明珠建议。她的建议得到了在场代表的支持,有代表开始为政府如何发展廉租房出谋划策。

  针对建设廉租房需要政府垫资的问题,人大代表李永忠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引进国外先进廉租房经验,发展BOT模式,即政府部门出地,然后以市场租金的一半为标的招标房地产公司建设,价低者获得合同,随后房地产公司建设好廉租房,拥有20年租金收益,政府对于低收入者以市场价四分之一的价格承租,政府部门补贴租金差价;对于“夹心阶层”,可以按市场价格二分之一承租,政府不再补贴差价。20年收租期过后,廉租房归政府所有,政府可以继续将其租给有需要的人。

  省住建厅:建公租房解决“夹心层”问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锦红表示,广东为了切实解决“夹心”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总结兄弟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关于我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完善广东住房保障体系,并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城市进行试点。通过多种方式新建或筹集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以低于市场的租金,向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经适房的“夹心层”租住,解决其过渡性居住问题。

  文/记者王鹤

  通讯员董婉茹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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