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赵爽 摄 |
星辰在线7月15日株洲讯(长沙晚报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赵爽 万里青)昨日上午,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向媒体通报,经过近40天的侦查,该局成功摧毁一个涉嫌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犯罪团伙。目前,以邓某、袁某为首的涉嫌领导、组织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被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直击
冲突引发围堵派出所
6月3日下午5时左右,茨菇塘派出所接到110报警服务台指令称:一群“摩的”司机与荷塘区湘运汽车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打斗,要求紧急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后,现场一片狼藉,湘运汽车站工作人员被“摩的”司机用铁管等凶器殴打,造成一人轻伤、六人轻微伤。荷塘分局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制止打斗,控制局势,并将持械伤人的“摩的”司机骆某、易某、周某、龙某等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原来当天下午5时许,“摩的”司机骆某从事非法营运,将摩托车停放在荷塘区湘运长途汽车站进门口,影响了汽车站的客运车辆正常出入站。因此,湘运汽车客运司机与骆某发生口角,骆某打电话报告“摩的”司机头目袁某,袁接电话后,立即调集易某、龙某、段某等10余人,手持铁管等凶器,殴打长途汽车站工作人员。
当民警在派出所对骆某等人依法进行调查讯问时,“摩的”司机头目袁某、邓某电话纠集其他“摩的”司机及闲杂人员50余人围堵茨菇塘派出所,不准办案车辆进出,提出了派出所马上放人的无理要求,直到当晚10时许,围堵派出所的“摩的”司机及闲散人员才被闻讯赶来增援的民警强行驱散。
追踪
“摩的协会”两月闹事9起
“6·3”聚众围堵派出所事件引起株洲警方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的、有预谋的事件。随后,民警查实了以袁某、邓某为首的“摩的协会”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
以袁某、邓某为首的“摩的协会”犯罪团伙在株洲市芦淞区、荷塘区形成已有3~4个月,其中,袁某是芦淞区市场群范围内“摩的协会”的负责人,邓某是株洲市荷塘区合泰及龙泉路范围内“摩的协会”的负责人,参与人员达60余人。
该组织自2010年4月至6月期间,分别制造了“6·3”湘运钻石路口站对客车司机和汽车站工作人员殴打事件,造成一人轻伤、六人轻微伤;“4·26”该组织聚众殴打聚鑫停车场工作人员,聚众围攻贺家土派出所,逼迫聚鑫停车场赔偿7500元钱;“4·28”暴力抗拒执法,围堵芦淞区城管队员,强抢被押非法营运摩托车等阻碍交警、城管执法,殴打无辜群众等9起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案件。
深挖
要挟机关非法敛财
该团伙组织较严密、分工较明确,团伙成员每人每次缴纳三十余元会费,用于就餐、印制联系卡(登记车牌、联系电话等)以方便组织成员进行联系,每月聚会两次。
当组织成员的“摩的”被执法人员登记扣押时,先电话联系组长或骨干,组长或骨干电话联系组织“老大”邓某、袁某,邓、袁二人再联系其他组长、骨干,调集组织成员赶到现场。由组长或骨干成员借机挑起事端,引发矛盾,制造言语、肢体冲突,一般成员则助威、起哄,围攻、威胁执法人员,引发交通堵塞,群众围观的混乱局面,邓某、袁某再出面与执法机关谈判,一方面以城管队员暴力执法、非法扣车为由,有组织实施暴力阻止、妨碍执法,使组织成员免受行政处罚,为组织成员牟取非法利益,以达到该组织成员在株洲市长期非法营运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秩序,制造混乱局面,逼迫执法部门赔钱。当非法目的达到后,邓某、袁某便组织成员在饭店大摆宴席,喝酒庆贺,为组织成员配发烟和槟榔。
目前专案组已查清,该案涉案人员60余人,其中骨干成员16人。7月9日,邓某、袁某因涉嫌领导、组织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犯罪被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目前还有部分逃犯正在全力追捕之中。(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