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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鄞州四人想借中标发财 拿枪到处恐吓获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5日11:24
  中新网宁波7月15日电 (记者 何蒋勇)招投标是个赚钱的好机会,中标了就意味着财源滚滚。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有四个想借中标发财的男子,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威逼利诱,拿着钢珠枪到处恐吓。不料,四男子竹篮打水一场空,非但没能中标,还惹上了官司。近日,鄞州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9年6月,鄞州区横街镇某农田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整个工程价款约50余万。被告人陈某、叶某、吕某和周某参与了此次投标。陈某、叶某和吕某三人分别代理了两家公司参与投标。

  为了中标,他们决定铤而走险。陈某等人“英雄所见略同”,招投标中有钱可赚,有些是真正想投标,也有些就是假装参与下,趁机赚点好处。此后,陈某等人向招标单位报了名,又准备好了相关投标材料。为了确保中标,他们还分工合作,分头联系其他参与投标的单位,以各种方式劝退其他投标人。

  没几天的功夫,陈某等人找到了其他投标者,并成功说服了其他几家单位。2009年6月中旬,还剩下五家竞标单位,其中两家为陈某等人代理的公司,另外三家负责人分别为兆先生、王先生和毛先生。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陈某等人采用欺骗的手段迫使最后三家投标单位退出竞标。

  叶某和吕某先是找到投标人兆先生,表示他们已经掌握了投标单位名单,其他几家均已退出,要兆先生也退出竞标,最终,兆先生同意退标;而后,陈某和周某又找到投标人王先生,王先生表示可以把标让给陈某他们,但陈某等人中标后,工程的清洁工作要承包给自己;陈某等人欣然同意,为了演好这出戏,王先生还“配合”参与投标,只是标底按陈某等人的要求填写。

  按照招投标规定,至少有三家单位参与竞标。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陈某等人又说服毛先生退标,给了毛先生1万元钱,用于赔偿报名损失费。

  经过一番折腾,陈某等人以为可以如愿以偿了。不料,6月23日,也就是开标的前一天,突然传来了王先生单位因资质原因流标的消息,陈某等人顿时慌了神。

  “24日上午就开标了,必须得凑足三家才能开标。我们必须在开标前找到第三家报名者参与投标,否则之前的努力就白费了。”陈某等人表示,他们苦思冥想,决定让毛先生重新参与投标。

  而后,几人到处寻找毛先生,但未果。23日晚上9时许,为了找到毛先生,吕某、周某等人跑到横街镇镇政府陈姓工作人员家里,要求其陪同找到毛先生。遭拒后,吕某、周某等人为了泄愤,用随身携带的钢珠枪击打陈姓工作人员家后窗,将玻璃打穿了七八个洞。

  24日上午,陈某等人到横街镇政府等待招标结果。等待过程中,叶某得知可能流标,当即掏出随身携带的钢珠枪,做出射击动作,并扬言,谁不配合就让谁吃子弹。“这把枪不是真枪,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他们。”叶某说。

  近日,鄞州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主审法官认为,陈某等人投标中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了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考虑到陈某等人主动认罪,其行为也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三人也分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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