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9年4月,因为被李庆华批评问政是“泼妇、没家教”,邱议莹一怒下,失控掌掴李庆华一耳光,而遭到提告。 图片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邱议莹 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民进党籍“立委”邱议莹去年4月在“立法院”内掌掴国民党籍“立委”李庆华,遭到李庆华提告,台湾高等法院15日以公然侮辱罪判邱议莹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定谳。对此,邱议莹表示,她目前还没以看到判决书,但因为“台湾司法”已死,所以她宁愿被关也不会缴易科罚金的钱。
全案肇因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去年4月间进行某会议,因为邱议莹在李庆华发言的时候不断插话,邱议莹在口角中遭李庆华指称“没家教”、“泼妇”,一时气愤当众掌掴李庆华。李庆华事后到台北地检署对邱议莹提告,邱议莹也反控李庆华公然侮辱。
法院在去年10月判处李庆华辱骂邱议莹无罪定谳,不过一审合议庭认为,邱议莹打李庆华巴掌,行为与议事意见交换或决策无关,没有言论免责权,而且行为造成李庆华难堪,以公然侮辱罪处她罚金新台币1万元。
邱议莹随后提出上诉,合议庭15日改判邱议莹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定谳,邱议莹则说,她拒缴罚金,要借此凸显此案判决荒谬可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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