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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身边的“发票盲区”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5日14:12
  前不久,苏丹红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食用了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或烤鸡腿堡的消费者,虽然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向肯德基索赔,但是由于很多人未索要发票,因此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据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是具有食用过含有苏丹红(1号)的两款产品的证据;二是有经过医学鉴定的损害事实,证明损害可能是由苏丹红(1号)造成的。一旦上述两个事实成立,在法律上就转变成“举证责任倒置”,需要由肯德基给出证据,证明该消费者没有来肯德基消费过那两款产品和苏丹红(1号)对消费者无损害。

  消费者在饭店、酒楼就餐时,向服务员索要发票已成为不少市民的习惯。但到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洋”快餐店就餐的人,却很少索要发票。消费者为何要“厚中薄外”?记者采访了几位就餐者。他们有的表示,不知道这些洋快餐店里也可索要发票;还有些消费者认为,在中餐馆吃饭一般是饭后结账,大多数服务员都会问一句是否要发票,这样消费者自觉不自觉的都会索要发票;而洋快餐店则是先付款再就餐,点餐时总是急急忙忙的,索要发票不太方便。肯德基、麦当劳店员表示,店里备有各种面额的有奖发票,如果顾客索要一定会给提供,但索要发票的人很少。

  其实,不仅是在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洋”快餐店如此,就是在中式快餐店也不例外。日前,记者在朝阳区双井的一间“永和大王”快餐店观察,在20位就餐者中,只有1人索要了发票。

  对于消费者来说,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但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消费者身边仍有不少“发票盲区”。

  春节前,家住西城的王女士到一家发廊花300多元钱烫了个直板发式,当时为她服务的师傅保证发型在一个月内不会变形。没过多久,王女士洗头后发现,发型变了模样,一些发丝还被烫焦,便找到那家发廊讨说法,但业主拒不承认王女士在该发廊做过头发。王女士一气之下找到消协,消协人员面对没有任何凭据的王女士也是爱莫能助。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利用更改修车客户施工单和完工结账明细表的手段涉嫌贪污修车款的案件。该案暴露了目前本市汽车修理行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而私家车主不索要发票,则在客观上为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据了解,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所选取的目标几乎全部是不要发票的私家车主,并将这些车维修产生的费用转嫁到那些没有认真核实修车费用的单位公车身上。

  3月14日晚,在银行工作的王先生到一家小餐馆用餐,夜里腹部疼痛难熬,被紧急送到医院治疗,医生告诉他是因为晚上吃了不卫生的食物引起急性肠炎。王先生为此掏去了200多元药费。心有不甘的王先生第二天便去跟餐馆交涉,但是由于当时没有索要发票,餐馆当场予以否认。

  消费者不能及时索要发票,不仅给自己维权带来不便,而且在不知不觉中为商家“省”去了不少税。或许有人认为,消费不过几十元,金额不大,索要发票有些不值得。孰不知,假如你到饭馆消费100元不要发票,商家可以不记收入,据此计算,需要缴纳的地方税大约8、9元左右,少到几户几十户,多到成千上万个,累计起来将是一笔巨大的数字,它将直接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一方面是消费者自己不主动索要发票,另一方面是经营者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近日,税务部门接到消费者的电话,反映一些餐馆拒开发票。老板称自己是下岗工人,3年内免税,所开饭馆可以不提供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虽然符合上述政策的下岗职工可以免税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开发票。

  春节前,记者在某论坛交易区里,看到了这样一个帖子,标题是“出让发票,换点年货”。记者以网友的身份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这名网友替朋友开了一张面值3500元的发票,为此还交了税。后来,朋友又不用发票了,该网友就把发票拿到网上叫卖。记者统计了一下,有40多个网友跟帖,有几名网友表示了想买的意向。记者还发现,在很多论坛的交易区,有不少网友也在买卖发票,转让的发票五花八门,有转让餐饮发票的,也有转让长途汽车和公交车定额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5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禁止倒买倒卖发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票证中心主任于燕平介绍说:按照国家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这些不开发票和乱给发票的行为都属于违规开具和使用发票的行为,一经发现,税务部门将对其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因此,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拒开或乱给发票,可以向地税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自2002年8月1日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行了发票改革,采取了简并票种、数码防伪、有奖发票、推行使用税控装置等一系列有效的改革措施。通过两年多全面运行,促进了北京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2003年北京地税累计完成各项收入566.9亿元,其中,由于发票改革带动税收收入增收20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增收总额的23.8%,成为经济增长以外最大的增收因素。2004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继续深化发票改革,实行有奖发票即开即兑,改进二次开奖,带动税收增收达10亿元。为充分发挥有奖发票在税源监控中的有效促进作用,从2003年7月开始,北京市地税局在全市餐饮、宾馆、娱乐、健身、休闲等五大行业中推行有奖发票即开即兑,以方便中奖者兑奖。据统计,2004年全市有奖发票即开即兑代兑奖金1284.2万元,占有奖发票全部中奖金额比例的40.9%,充分发挥了纳税人协税护税的有效作用。

  于主任特别强调:为进一步方便中奖者兑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2005年北京市全面实行有奖发票即开即兑。即:凡领购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有奖发票的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后,如果消费者当场刮开奖区中奖,均应为中奖者即时兑付奖金。从3月1日开始税务机关将按兑付奖金额的3%支付手续费。

  有奖发票的方便兑奖,极大地带动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仅今年2月16日至3月15日节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北京宣武区地方税务局共兑付有奖发票款60万元,其中发票即开即兑兑付奖金49万元,发票二次开奖兑付奖金1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兑奖额增长4.9倍。

  3月底,带着女朋友从北京城里到怀柔水库看野鸭子的赵先生,在怀柔的小餐馆花了71块钱吃饭,要来发票却刮出了500元奖金,乐得赵先生直说“下礼拜还来看野鸭子”。2005年一季度,北京市顺义、怀柔、延庆、平谷四区县地税发票兑奖工作迎来了首季开门红。兑奖人次高达3.8万人,兑奖金额共计7.7万元,兑奖人次与去年一季度的1万人次相比,增长了2.8万人次,增长率达到280%。

  此文发表于人民日报市场报2005年04月19日 第三版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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