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武新 通讯员 左宇)原北京门头沟区环卫中心二队队长禹某,利用其负责辖区内垃圾清运以及垃圾清运设备日常维修的职务便利,在与客户业务往来过程中受贿9.3万余元。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禹某涉嫌受贿一案已侦查终结,现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禹某平时工作勤勤恳恳,从2003年开始,禹某担任北京门头沟区环卫中心二队队长工作。在工作中,禹某经常与业务客户接触,这些客户都想与禹某搞好关系,为的是能够从环卫部门揽到提供垃圾箱、修理垃圾清运车等项目。2009年9月,禹某的女儿准备结婚前夕,禹某的业务客户纷纷登门拜访,他们少则给上5000元,多则上万元。对送上门来的好处,禹某并没有拒绝。随着时间的推移,禹某受贿的数额越来越大,并最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承办此案检察官介绍说,在本案中,这些业务客户看着是给禹某女儿结婚的财礼,实际上是看上了禹某手上的权力,并借机与禹某增进感情,最终目的就是从环卫部门承揽到项目,从而实现更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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