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温州7月15日电记者陈东升马岳君通讯员王佐兴浙江省温州市人大代表黄式武向浙江省平阳县原县长黄安波等4名“县太爷”行贿71万元,谋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得到关照。今天,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黄式武被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黄式武案发前原系温州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平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
为谋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得到关照,黄式武分别向时任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委书记的施曙亮、时任平阳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安波等4名官员行贿,金额共计71万元。检察机关认为,黄式武系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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