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汉江雪 通讯员张春华、张挺报道:昨日,记者从襄樊市樊城区法院获悉,黎某因在三年时间内多次强暴亲生女儿,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介绍,现年40岁的黎某是襄樊市某县农民,常年在襄樊市区等地打工,已离异。
今年2月的一天,租房住在樊城区的黎某给前妻所生的大女儿燕子(化名)打电话称,燕子的小妹妹当天从外地回来,要燕子晚上过来一起吃饭。见妹妹心切的燕子遂在下班后赶到父亲住处。可燕子哪里知道,小妹妹根本没回襄樊,这是父亲设下的一场骗局。燕子见势不妙,转身准备离开,可黎某拦住燕子,要求其留下吃完晚饭再走,同时顺手将房门反锁。燕子无可奈何吃完晚饭,再次起身准备离开。这时,黎某乘着酒劲,不顾燕子苦苦哀求和脚蹬口咬极力反抗,再次强暴了亲生女儿。
第二天凌晨,燕子向派出所报警,黎某当即被抓获归案。经查,自2007年2月至案发当日,黎某曾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强奸燕子。为了顾及自己和家人的颜面,燕子一直没敢报警。这次她被强奸后,实在感到忍无可忍,遂愤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