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盛顿7月15日电(记者杜静 刘丽娜)美国国会15日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金融改革经历了一年多的立法“长跑”,其中关键节点如下:
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构筑安全防线,期望以此恢复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
2009年12月11日,众议院以223票赞成、20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将全面重塑,美联储将成为“超级监管者”,全面加强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同时,新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目前监管机构的权力。
2010年5月20日,参议院以59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与众议院版本相比,参议院版本法案在监管措施方面更为严厉。两院需协商出统一文本后各自重新进行投票表决。
2010年6月30日,众议院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两院统一版本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2010年7月15日,参议院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清除了最后障碍。美国总统奥巴马预计将在下周签署这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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