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江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将被问责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6日22:17
  人民网南昌7月16日电(记者 卞民德)为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江西省启动了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存在问题的,必须认真组织整改,并将被行政问责;违法违纪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为所有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涉及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基层站所和村(居)委会,事业单位、各类合作社等。清查内容主要为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的专项资金: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农村公路改造资金、中西部农网完善及无电地区电力设施建设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资金等;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将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重点检查的方式。其中,县级自查面要达到100%,即对所有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要检查。省级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和各市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县市总数的50%。市级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抽查面不得低于省级领导小组的重点检查面。

  对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整改,同时还将被行政问责;对于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肖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