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已介入调查申通“石头事件”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7日11:30
  人民网陕西频道7月17日电(记者 王菲 邹雪 雷浩)自本网报道至今,陕西申通快递公司的这种行为,一度成为各大媒体关注和跟踪报道的热点,那么此事已经出现,最让消费者关注的首先应当是事件到底由谁来处理,谁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查阅新《邮政法》第三章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法律已经有了明确规定,那么此事是否应当由邮政公司负责呢?

  记者了解到,一般的快递公司只能快递物品,由于信件和信件类的物品属于邮政专营,民营快递公司一般不能从事这一业务,但在实际操作上,快递公司以不同形式基本上都和邮政抢生意,目前邮政行业政企分开,对于快递行业的监管主要由省一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各地工商部门监管,因此,基层快递公司的监管就普遍存在真空。

  记者随即采访了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快递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贺强,他说:“邮政业务没有开拆检验信件,属于工作上的失职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关于陕西申通快递公司出现此事,我们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已经开始介入调查,待调查清楚后,会依法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将给予严惩。”贺主任还告诉记者,根据新《邮政法》相关规定,给予快递公司一年的过渡期,在2010年10月1日前仍然达不到行业标准的快递企业,将依法予以取缔。现在陕西通过考核的快递公司只有5家,陕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至今还没有通过考核。

  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了解到,像陕西申通这种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行为,违反了新《邮政法》是不可能通过考核的。

  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邮政法》肯定了民营快递的合法地位,当然也提高了经营门槛,想来行业内不规范的操作会减少。不过,如果工商部门和邮政部门依然不积极作为,不严格监管,那么,快递业的发展前景依然严峻。到时候,不但是消费者有意见,行业内有长远发展眼光的企业同样会有意见。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怎么介入调查?调查结果怎么样?能不能让广大客户和网民满意?人民网陕西频道将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杨建)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