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18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共扣缴11个省辖市4432万元,用于水环境生态补偿,这一举措使该省地表水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河南省从2009年1月起,在省辖沙颍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从2009年8月起,在省辖海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这项制度在河南全省推行,涉及到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流域18个省辖市。
此次,按照扣缴金额大小排序,依次为:开封、周口、郑州、许昌、漯河、平顶山、南阳、濮阳、济源、焦作、三门峡,其他7市未扣缴。
所谓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如果流经该市的水经过治理,水质得到改善,并达到了环保的各项要求,就给予奖励;如果在该市区域内,水质不仅没有得到改善,反比上游水质还糟糕,就得拿出相应资金给予补偿,用钱来买“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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