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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院长”赖英照辞职 或因舆论压力大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0年07月19日05:56

  舆论压力大,台“司法院长”辞职

  台湾“史上最大司法官贪渎案”引爆一场台湾司法界的形象危机

  台北地方法院14日就多名台湾司法官收贿为被告脱罪弊案作出裁定,3名法官、1名检察官及2名怀疑为中间人的女性收押禁见。案件被台湾媒体称为“史上最大司法官贪渎案”,该案18日又添新“情节”:台“司法院长”赖英照在同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会面后获准辞职。

  岛内舆论及法律界人士指出,赖英照辞职只是概括承担政治责任。台司法界乱象已持续多年,弊案时有发生,改革举步维艰。台有关方面只有彻底展现反腐决心,对法官的选才、监督、评鉴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能挽回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司法部门应全面自省,如果改善整顿仍只做“纸上功夫”,台湾的司法公信力将备受质疑,在公众面前“恐难抬头”。

  ——《联合报》社论

  “现在的司法人事制度中缺乏淘汰不适任法官的机制。法官不是等到风纪出问题,行贿收贿锒铛入狱才要淘汰;审判品质粗劣,敬业精神不足,生活行止极度偏差等不堪担任者,都应存有淘汰的机制。”

  ——《中国时报》评论

  金额 4名司法官收贿800万新台币替人脱罪

  “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回家吃猪脚面线”“买一审(法官),不如买二审”……这些在岛内广为流传的顺口溜是台湾民众讽刺和调侃各级法院、法官判案标准不一,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而此次台法官集体涉贪收贿案又为这些顺口溜增添了新的例证。

  引发这一司法丑闻的主角是曾任苗栗县县长的台湾前民意代表何智辉。他被控贪污、背信等罪,2006年一审被重判19年;但今年5月台湾高等法院对何智辉改判无罪。此前,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已接获检举,疑有法官、检察官在何智辉案中收贿。7月14日,因涉嫌收贿为何智辉脱罪,台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桥地方检察官邱茂荣,以及前民意代表何智辉的秘书谢燕贞、蔡光治的友人黄赖瑞珍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据特侦组查证,这4名司法官涉嫌向前民意代表何智辉索贿、收贿800万元新台币,帮助其在新竹铜锣开发贪污案中由一审重判19年,逆转为更一审改判无罪。涉案过程中,4名司法官被怀疑互相通气,并由其中的板桥地检署邱姓检察官担任索贿收贿的“中介”。

  何智辉已逃脱,下落不明。台北地检署15日下午对何智辉发布通缉,通缉有效期至2035年。

  问责 台“司法院长”、高等法院院长请辞获准

  案情曝光后,台湾社会为之哗然,更引爆一场台湾司法界的形象危机。

  由此案引发的司法丑闻愈演愈烈,东森新闻台16日报道称,其中1名法官还卷入另一桩弊案,涉嫌收贿后将袭警致死的歹徒改判无罪。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关15日召开记者会宣布,目前列入“正己专案”监控调查的共有11名风纪不正的司法官,其中一人经查为本次弊案嫌疑人,另有两人涉嫌其他贪渎弊案,近期将完成搜证、展开侦办。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台“司法院长”赖英照在16日、17日分别口头和正式提出辞呈。18日,赖英照辞职获准。赖英照对媒体表示,法官涉贪案对司法信誉造成严重影响,他愿对此承担所有责任。

  台湾高等法院院长黄水通日前也向赖英照提出辞职。赖英照表示,黄水通18日上午再度表达坚定的辞职意愿,他将正式批准黄水通的辞呈。

  反思 民间团体呼吁建立司法官评鉴等退场机制

  有媒体发布的民调显示,超过70%的受访台湾民众认为该案会影响他们对司法的信心。岛内各界强烈呼吁台湾当局进行司法改革,加快有关立法,打击、杜绝司法腐败。

  岛内舆论指出,法官贪渎由个人行为变成串联共犯,说明司法正义进一步受到损害,情色权钱交错横流令人震惊的同时,也让台湾司法界蒙羞。此外,涉案的4名司法官中,有一人兼任台司法部门“自律委员会”成员,司法系统自律机制的有效性也因此被质疑。岛内一些关注司法改革的民间团体也呼吁,应尽快完成修订司法官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司法官评鉴等退场机制。

  面对社会的批评和质疑,台当局表示要大力肃贪并推动司法改革。马英九表示,司法改革应有具体办法,其中“法官法”立案对司法官评鉴等退场机制建立很重要。台行政当局负责人吴敦义称,将尽快成立“廉政署”,未来以团队的力量和机制来惩贪治污。

  [观点]

  岛内学者:淘汰制度欠缺

  岛内学者指出,此次法官涉贪案暴露出台湾司法体制的诸多问题。目前,台司法体制的“前端”,没有好的法学教育和选才机制;“后端”没有淘汰机制。人与制度的问题同时存在,才会导致司法领域的弊病丛生。此外,受政党政治因素影响,司法改革举步维艰,法官立法20余年来一直停滞,淘汰制度欠缺。台知名律师许文彬表示,此次案件既有首长没有尽职、督导不周的原因,也有法官的评鉴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的原因。他希望,新任“司法院长”大刀阔斧推行司法改革。

  民间组织:建立司法官评鉴机制

  台民间关注司法改革的组织则聚焦司法官评鉴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他们指出,台现在约有1700名法官,是终身制,每年遭到弹劾记过的只有几个,而法官的升迁调动惩处完全是在司法体系内完成,不受监督。

  这些组织提出,法官评鉴机制应设于“司法院”之外,以利外部监督;评鉴事由应包含具体不适任现象;除被动接受民众检举外,还应主动定期对法官进行全面性评鉴;惩戒决定机关应包含多数非官方代表,避免官官相护。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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