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2009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199元,与2008年增加了1128元,名义增长6.6%,比去年增幅回落7%。
同时,统计局还公布了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也就是原来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与2008年的29229元相比,增加了3507元,名义增长12%,增长幅度回落了5.2个百分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增长速度均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此外,金融业在私营企业中,以人均年薪30452元超过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重新回到了薪酬排行榜第一的位置;在非私营企业中,金融业继续占据薪酬榜首。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