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 通讯员雪洁)在网上拍下手机充值卡,谎称已付钱让卖家发货,遭拒后,就假扮“交易在线纠纷处理员”对卖家予以警告乃至封店。陈海洪等3人用此方法,骗经验不足的卖家,非法获利1.8万余元。近日,3人因犯诈骗罪获刑9个月。
检方指控,去年12月份,陈海洪等3人在淘宝网上,利用“卡卡推广”、“交易在线纠纷处理员”等账号,先后骗取侯某等人的1.8万余元手机充值卡,涉嫌诈骗罪。
陈海洪等3人供述,他们在淘宝网上,寻找注册时间短级别较低、对交易流程不熟悉的卖家,拍下对方的手机充值卡,然后以已付款、不发货就投诉等借口要求卖家发货。卖家发货后,陈海洪等3人又以交易时间延误、交易没有成功为由要求卖家发送充值卡密码。如果卖家产生疑虑,3人便以“交易在线纠纷处理员”等身份予以警告,甚至声称要对其封店。
近日,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海洪3人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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