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山西日报

让爱点亮希望——怀仁县检察院帮教感化失足未成年人

来源:山西日报
2010年07月20日06:58
  “尊敬的阿姨您好,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大伟,2009年5月份的一天是您给我开的庭……您当时对我说,去了少管所好好改造,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可以给阿姨写信。您的这些话,给了我赎罪的勇气和重新做人的信心,下面我向您汇报我在监区的改造情况……”

  这是一名叫大伟的少年犯,于2009年9月5日从太原市少管所寄出的信,收信人是怀仁县检察院公诉科。之后他又于2009年11月和今年5月份寄出两封信。为何一名已接受改造的犯人几次给检察院寄信?这都缘于这里的检察官真情感化、心理疏导,帮助失足未成年犯迷途知返、悔过自新。

  1992年2月出生的大伟是我省灵丘县人。2009年5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现在太原市少管所服刑。提审那天,细心的女检察官发现,大伟一直低着头,眼里含满泪水,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却一言不发。

  检察官在公安办案人员的帮助下,赴大伟的老家,找到了他的爷爷、奶奶和姑姑,了解他不幸的过去。大伟早在1岁时,父母离异,母亲丢下仍在襁褓的他远嫁他人。父亲自离婚后,整日借酒消愁,之后不久只身外出打工。从此可怜的大伟就靠爷爷、奶奶、姑姑拉扯。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加上没人约束,大伟走上了行窃的道路……

  检察官请教了心理医生,对大伟展开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在检察官的耐心疏导下,大伟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去。

  开庭时,办案检察官将开庭地址选择在了看守所,邀请县法院法官对大伟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那天,公诉人语重心长地当庭对他教育感染,让大伟悔恨不已。鉴于大伟有自首情节且属未成年人,法院依法判其两年有期徒刑。大伟入监后,怀仁县检察院继续着爱心接力,与他的书信往来不断。如今,大伟在少管所表现良好,管区正考虑为他减刑呢。

  本报通讯员朱德强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