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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警方3次回应卖淫女游街 派出所领导已道歉

来源:红网
2010年07月20日10:02
东莞公安局19日中午就此事发布的回应微博
东莞公安局19日中午就此事发布的回应微博

东莞公安局公布的四点整改措施
东莞公安局公布的四点整改措施

  红网长沙7月19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周清树) 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抓获涉嫌卖淫女子并公布照片,遭网友炮轰。在前两次回应遭普遍质疑后,19日晚,东莞警方作出第三次回应,公布清溪公安分局责成派出所整改的四点内容;派出所当日值班所领导对事件表示遗憾和歉意。

  第一次回复内容消失

  7月3日晚,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在“创平安、迎亚运”专项整治行动中,抓获了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5日,当地媒体发布消息,公布了涉嫌卖淫女子的照片。照片中,女子赤脚、戴着手铐,背后还被绳子牵着,像是在指认现场。

  此组图片被冠以“卖淫女游街”的标题后引发热议,网友认为警方对女孩缺乏起码的人格尊重。

  随后,东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平安东莞”中作出回应,否认这是在游街,解释为公安机关在带其指认现场,并拍摄了录像作为证据保存;同时,警方称,清溪广电站也在现场拍摄。该站一记者在录像资料中截取了三张图片,攒写成新闻稿,未请示公安机关发稿,造成了不良影响。

  回应发布后,引起网友质疑,“为什么指认现场要用绳子牵着,还光着脚。”目前,此条回复已被删除。

  第二次回复被指遮掩

  19日中午11时,“平安东莞”再次发布回应信息:清溪公安分局已就之前网友讨论“指认现场照片”事件责成派出所进行整改,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截止记者发稿前,此条回应微博下共有70条网友跟评。绝大多数网友依然“不依不饶”,认为回应遮遮掩掩,用语模糊,并没有给出“整改内容是什么、吸取了什么教训、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是否需要向当事人道歉”等在内的具体信息,“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给出进一步明确的解释。”

  网友“郭子阳”对此极度不满,在“这就是你们给出的合理解释”一句后打出多个问号,表示会“在线等合理解释”。

  19日下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针对网友问题先后联系清溪公安局、三中派出所办公室、政工科等多个部门,遗憾的是,对方都说“不知道”、“不清楚”。

  公安局政工科等部门明确告知记者,是办公室在负责此事;记者在第一次联系三中派出所时,对方说知情警官出去了,马上回;十分钟后,记者第二次联系时,办公室改口“不知道”,“你找清溪公安局吧”。

  第三次回复发布四点整改内容

  19日晚19点10分左右,东莞公安局官方微博终于以“清溪公安分局就7.5网络事件提出四点整改措施”为题公布整改内容。内容如下:

  一、“7.5”网络事件发生后,清溪公安分局于7月13日、19日先后召开全体民警及部门负责人会议,两次专题通报了该事件,并责成该派出所对该事件作出深刻检讨,在全分局进行通报批评,该派出所当日值班所领导对事件表示遗憾和歉意。

  二、各部门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就“7.5”网络事件作深入剖析讨论,并组织民警开展新一轮执法规范化集中学习,切实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水平。

  三、各部门认真吸取“7.5”网络事件经验教训,认真查摆本部门执法环节是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剖析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障违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感谢媒体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希望群众对公安工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虽然仍有网友指责回应“打官腔”,但大多数网友还是对警方这种直面网民质疑的态度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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