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20日电(记者隋笑飞、李兴文)记者从在江西井冈山举行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对目前掌握的久押不决案件,检察机关将分级负责,逐件清理。羁押8年以上的,由高检院挂牌督办;羁押8年以下的,由省级院负责清理和督办。各省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进行分级清理。这项工作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羁押期限监督始终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下半年,我国检察机关将建立防止和解决久押不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是建立久押不决案件报告和备案审查制度、分级督办制度、办理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申诉制度等。高检院正在起草相关文件,争取年内印发施行。
此外,我国检察机关下半年还将做好探索对羁押必要性进行检察监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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