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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通过礼尚往来受贿259次 数十同级单位行贿

来源:法治周末
2010年07月21日00:09

  据《法治周末》了解,与大多数贪官不同的是,“吃喝嫖赌、生活腐化、包养情妇”,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原财政局局长张俊海一样不沾。然而,他却在1997年至2008年的11年时间里,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家“大钱袋子”,为自己的“小钱袋子”进项140余万元。他打的旗号就是“礼尚往来”

  卢金增 王培彩

  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2010年6月,张俊海被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据《法治周末》了解,张俊海服判没有上诉。

  30多年前,时年15岁的学生娃张俊海头顶着“高粱花”跃出了农门,接班成了一名税务干部,吃上了“国库粮”。

  工作17年后的“张娃子”渐渐成了财税系统资历屈指可数的“老干部”之一,自1995年起历任东营市东营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东营市河口区副区长等要职,就在此时,张俊海的仕途突然谢幕。

  与大多数贪官不同的是:“吃喝嫖赌、生活腐化、包养情妇”,张俊海一样不沾。在领导和同事眼中,他为人低调,踏实肯干,2005年被评为东营市的“人民满意公务员”。在亲人眼里,他孝顺懂事,尽心尽力照顾83岁的耳聋老娘;在爱人眼里,他忠诚可靠,对妻子关爱有加,在妻子生病住院期间,张俊海总是嘘寒问暖,陪伴左右。

  就是这样一位“完美无缺”的人,却在1997年至2008年的11年时间里,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家“大钱袋子”,为自己的“小钱袋子”进项140余万元。

  礼尚往来成“爱好”

  “财政拨款,快拨还是缓拨、集中拨款还是分批拨,这里面是有‘说道’的。”张俊海向办案人员娓娓道来。

  “对企业来说,缓拨几天可能损失几十万元;对党政事业单位来说,资金不到位,职责履行就受影响,所以他们都千方百计地跟我搞好关系;财政预算外资金、资产运营公司资金出借,借给谁,借多少,以及年底决算平衡,财政局都有建议权;收取土地契税、营业税返还等等……”张俊海细数财政局的职权。

  对此职权,张俊海早在初到东营区财政局任副局长时,就烂熟于胸。但上有局长,下有科室负责人,夹在中间的张俊海,对资金的调拨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只能低调做人,老实做事。

  2002年1月,在同事眼里能干且低调的张俊海终于登上了财政局局长的“宝座”,但看多了因经济问题落马官员的张俊海并没有被“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冲昏头脑,他开始琢磨如何既将财政局局长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又以不显山不露水的方式聚敛钱财。

  于是,逢年过节,中国传统意义上的“礼尚往来”成了张俊海的一大“爱好”。

  根据张俊海的供述,自1997年担任东营区财政局副局长、2002年升任局长以及2006年担任河口区副区长期间,利用春节、中秋节两节的“礼尚往来”,他共收受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公司企业以及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贿赂259次,受贿金额114万余元。

  对熟人送钱,张俊海更近乎完美地追求“礼尚往来”,一厢情愿地为受贿寻找自欺欺人的“盖头”。

  郑得合与张俊海是“老相识”了,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郑得合来到张俊海的办公室。

  “孩子今年毕业,又一直在您这儿实习,这孩子也是您看着长大的,请费心照顾照顾。”说着,郑得合把装着1万元的信封恭恭敬敬地放在了张俊海的办公桌上。

  “老郑,这不逢年不过节的,用不着客气,钱你先拿回去,孩子安排工作的事,能帮忙的我一定尽力帮。”一番推让之后,老郑硬把钱放下了。事后,张俊海却特意安排司机将钱退给了老郑。老郑对张俊海感激涕零。

  小郑工作的事顺利解决了,但在单位,张俊海却对小郑不冷不热,百思不得其解的郑得合经人指点,借拜年之机,再次把1万元奉上,张俊海欣然笑纳。

  26个同级单位“供奉”

  财政局是一个地区的“钱袋子”,负责财政预算拨款、决算追加、资金管理等,而管理“钱袋子”的财政局局长张俊海则被有求于他的单位奉为“财神爷”。

  2002年至2006年,张俊海从财政局副局长提升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4年里,他在“财神爷”的位置上,利用手中的财政权,“乐善好施”,更不失时机地从中收取40万余元的“供奉”,可谓“名利双收”。

  “为了搞好和财政局的关系,争取拨款及时拨付以及资金支持”,时任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借过节之机,从2002年中秋节到2006年春节都到张俊海办公室送钱或购物卡,“略表心意”,8次共折合人民币2万元。事后,区城市管理局均得到张俊海在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

  面对这种长期的一厢情愿地“表示心意”,张俊海受之泰然。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张俊海最初对是否接受这样的“表示”也经历了一番斗争,可惜,脆弱的思想防线在变质的“礼尚往来”侵蚀下,不堪一击,直至发展到后来的习以为常。

  “经贸洽谈会很成功,但是经费缺口很大,追加经费报告已经呈报区里分管领导了,还请局长多费心协调追加拨款。”区外经贸局局长带着5000元现金到张俊海办公室。

  张俊海瞄了一眼放在桌子上还算比较厚实的信封,说:“都是为了工作,用不着这么客气。”几天后,追加的70万元款项很快就拨付到位。

  只有“表示”才能得到“财神爷”张俊海的大力支持,于是乎,广电局、盐业局、国土局、交通局等诸多单位纷纷加入被“表示”的行列。张俊海也以“正常走访,但收无妨”,收受同级26个单位的人民币、购物卡共计45万余元。

  为谋取协调发放年度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奖励款的市区国税局也“不甘落后”,局长亲自“登门约谈”,自2003年至2006年,利用春节拜年、中秋节,到张俊海办公室“感谢对税务局的照顾”,先后3次送给张俊海人民币、购物卡共计2.6万元。

  偏爱“会办事”的老板

  “财政局有部分预算外资金,可以为企业提供无息借款。”张俊海道出了企业老板巴结财政局的缘由。

  “款项怎么出借?借给谁又是怎么规定的?”承办检察官道出了疑问。

  “各项规定都很详细,但具体怎么操作,还是财政局自己掌握……”其实,说白了就是张俊海自己说了算。

  2002年5月,东营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张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张俊海。2002年中秋节,他送给张俊海2000元。一个月后,他又巧立名目给出国考察的张俊海送去了500美元。2003年春节,他送给张俊海“过节费”3000元。

  2003年2月的一天晚上,张华带着准备好的2万元,请张俊海吃饭,并提出“在借用资金时给予关照”。张俊海收到钱后,耳提面授:先打申请报告,请区政府领导批复,如此这般……

  几天后,张华顺利地从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中借得2000万元。

  一个月后,他又到张俊海办公室送了5万元现金,希望张俊海帮忙争取一笔贷款贴息资金。

  一周后,张俊海安排人员,把3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无偿拨给该集团公司。

  2004年元旦,张俊海正忙于年终决算,“领导加班这么辛苦,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张华不失时机地送上价值数千元的金条一根。

  偏爱张华“会办事”,张俊海帮起忙来毫不含糊:2004年8月,张华提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想借1000万元财政资金使用。出借资金还需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张俊海又“倾情”出面协调,并及时安排专员从预算外资金中拨付了款项。这次,张俊海收到“关照费”5万元。

  2005年4月,该集团公司争取到了一笔国家示范化工程项目的配套资金,国家和省里一共拨付1200万元,张华送给张俊海3万元,在该款项到财政局后,张俊海指令第一时间拨付给该集团公司。

  无独有偶,“会办事”的还有东营区某综合开发公司的李汇。张俊海给相关人员打“招呼”,该综合开发公司“轻松”从东营区资产运营公司借得2000万元资金,李汇代表公司先后3次送给张俊海6万元“感谢费”。

  还有东营某生化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清,为感谢张俊海拨付专项资金扶持其公司发展,先后4次送给张俊海11万元。

  在财政局副局长、局长的位置上,张俊海利用向企业出借资金、为企业协调返还税费等权力,先后收受企业所送财物74万余元。

  “互相支持”新解读

  企业送的钱,张俊海收;同级单位的“供奉”,张俊海拿;下属单位———财政所“进贡”的钱,张俊海收起来一样“毫不手软”。

  东营区的财政所有十几个,但张俊海只对其中7个财政所所长青睐有加,“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张俊海的受贿记录揭开了其中原因。

  “龙居镇是一个比较贫困的镇,财政比较困难,争取不来资金,在当地党委、政府面前没脸面,各项工作也不好开展……”

  作为财政所所长的金城也有“苦衷”,“只能借逢年过节,才有机会向局长表示表示,争取点资金照顾”。

  自2002年至2005年,金城逢年过节就到张俊海办公室“拜访”。“感谢局长支持,以后还请多关照”,将意思表达清楚,放下红包,从不多言多语。先后7次,每次1000元至4000元不等,共送给张俊海人民币或购物卡合计1万元。有了局长的关照,该财政所每年都能得到400万元至500万元的拨款,比正常预算要多出几十万元。

  日子相对宽裕的城区街道财政所,所长范云从张俊海那里争取的“支持”也更多。

  2005年10月的一天下午,得知张俊海出国考察回国后,范云连忙封了1000美元的红包送到张俊海办公室。

  “这次都回来了,用不着了。”张俊海面无表情。

  “前几天没来得及给局长送行,下次出国再用。”范云忙陪着笑脸。

  张俊海的受贿记录显示,下属财政所为谋求“工作支持”,借口节日走访、出国考察等,先后63次送给张俊海人民币、购物卡、美元等,折合人民币13.5万元。

  对下属的“支持”,张俊海还表现在大力提携自己的“亲信”上。

  2006年3月,得知要考察财政局局长人选时,时任财政局副局长的隋新原马上想到已调任河口区副区长的“老领导”———张俊海帮忙,张闻讯后欣然同意。并“不辞辛劳”地亲自跑到区委、组织部门专门推荐介绍了隋新原。回来后又特意跟隋新原打了招呼,说组织部要对他进行考察,让他好好表现。同年,隋新原顺利接任了财政局局长。为感谢张俊海的“推荐”,他以拜年的名义送给张俊海现金2万元和1万元的购物卡。

  “礼文化”与“真腐败”

  2010年3月16日,张俊海受贿案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张俊海也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悔恨:“其实,我早应该明白‘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个道理。”

  他顿了顿,接着说:“部门和个人以走访的形式给我送钱、送卡,他们图的就是我手中的权力。而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最初的不敢收,到‘硬放下的’收,再到‘送来的’就收,随着时间的推移,官位的升迁、权力的扩大,对收礼逐渐习以为常,直到最后锒铛入狱……”

  他终于悔悟了,只是这悔悟,来得太迟了些。

  法庭辩论时,张俊海及其辩护人也曾提出有些“收礼”是“礼尚往来”的辩护意见:收的部分钱物,送钱人并未提出请托事项,也没有给对方谋取什么利益,而是礼节性走访,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不能一律视为受贿犯罪。

  公诉人首先对“礼尚往来”给予肯定:“讲究礼尚往来,是我国的民间习俗,也是一种传统美德。正常的礼尚往来是亲友融洽关系、和睦共处的有效渠道,应该得到发扬。”

  接着,公诉人话锋一转,道:“但本案被告人张俊海与送钱的单位或个人非亲非故,纯属业务关系,他们或为谋取资金扶持,或为寻求工作照顾,少则千元,多则万元,被告人都来者不拒,并没有给予送钱的人任何物质回赠。而是或亲自协调,或直接指令,或承诺帮忙,均使用手中的权力‘回馈’了送钱人,所以传统意义上的礼尚往来根本不存在!”

  公诉人作了进一步阐述:“官场中送礼的风行可谓屡禁不止,积重难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也并不复杂。一是缘于权力与权利的错位。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主管,一旦有权在握,一些单位或个人总要千方百计与其建立‘亲权’关系,分享权力。其中的‘潜规则’就是逢年过节的送礼,当权者收受礼金、礼品的数额非常可观,这也是一些官员乐此不疲的常规收入。二是监督机制的落实不够。收受‘礼金’的甜头已经让他们上了瘾。可是为何就管不住‘送礼’风呢?根本原因还是监督落实不到位,换言之,就是预防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三是打击的力度不够,威慑作用有限。收礼作为当下一种‘常规’的腐败行为,往往使人产生‘礼尚往来’的错觉。因而,在查处上,职能部门把收受‘礼金’作为一般性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侥幸心理。”

  “包含钱权交易的‘礼尚往来’是一种‘真腐败’,因为它披了‘礼文化’的外衣,制造了假象,它比赤裸裸的贿赂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大。”检察官认为。(除被告人外,其余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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