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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采购被异化 民间医改第一人告渝卫生局

来源:时代周报
2010年07月22日05:56

  药品招标采购被异化 “民间医改第一人”状告渝卫生局

  时代周报记者 邓全伦

  刘群感到愤怒而又无奈。

  重庆市举办的一场药品招标采购会,竟让他掌管的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旗下三家制药企业陷入困境—药品年销售总额预计削减6个亿,部分生产线被迫停产。

  刘群强烈质疑的是,此次招标在评标、定标过程中,遴选标准极其不合理,致使自家企业部分高质低价的参选药品不能入围。在多次申诉无果后,这位被外界称为“中国民间医改第一人”的45岁汉子将重庆市卫生局推上被告席。

  6月30日,这起状告重庆市卫生局药品招标违法的案子在重庆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刘群亲任代理人,出庭痛揭了我国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十年来被异化的弊病。

  目前该案尚未宣判,各方都在静候结果,但其在重庆医药界引起广泛关注,亦引发了新一轮针对药价虚高的沸腾民怨。

  药品招标酿风波

  这场药品招标会发生在今年3月17日,由重庆市卫生局下属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它是重庆市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1185家制药企业参与报名,投标药品品规9663个。

  5月17日,经过专家组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和议价后,预入围结果产生,共有2536个品规中标。当天,刘群查询发现,自己旗下三家企业——重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圣清大制药有限公司、湖北天圣康迪有限公司投选的56种药物,最终入围仅37种。

  5月20日,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6月1日起启动执行此次集中采购的结果。这让刘群十分紧张,去年他的三家制药企业在重庆的药品销售总额12.5亿,如按中标结果执行销售总额将减半,部分生产线只得停产。

  刘群不解的是,他带去的自认为高质量、高产量、低报价的部分参选药品并未中标,而公示的中标药品价反而比他投标的药品高。“比如,同样是乌鸡白凤丸的水蜜丸,6克10袋装,其他药厂的中标价是16.36元,而我们报价仅为12.89元却没能中标;同样是板蓝根颗粒10克20袋装,其他公司中标价是11.20元,而我们报价是7.33元。”

  这次重庆市级基本药物招标存在价格虚高的问题,亦引起了重庆区县卫生局的注意。

  5月20日,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局向重庆市卫生局递送紧急报告,称此次全市范围的药品集中招标,绝大多数药品中标价都高于去年该区同种药品的采购价,也高于基层药店的价格。

  报告称,2009年10月,黔江区集中询价采购药品2267个品规(其中基本药物647个品规),和这次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品规、生产厂家完全相同的药品有186种,均为常用药。

  对比这186种药品的采购价发现,重庆市采购价高于黔江区采购价的有169种,重庆市采购价平均高出黔江区采购价77%。其中,市级采购价高出50%以下的为43个品种,高出50%至1倍的有32个药品;高出1倍以上的有94种。

  重庆市级基本药物采购价,许多也高于市场价。如四川科伦制药股份公司生产的100ml规格的氯化钠注射剂,每瓶市场价为1.6元,中标价为3.22元;500ml规格的氯化钠注射液,每袋市场价为3元,中标价为6.26元。

  此次集中采购的很多药品中标价更远高于其他省份。比如一个病人用同样的雅安三九药业生产的“参卖注射液”一个疗程,在四川要花1305元,广东1507元,而按重庆中标价则需2193.75元,相比四川多出888.75元。

  是否实施此次市级集中采购结果,黔江区卫生局感到进退两难。如果执行,全区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价格将平均上涨70%-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面临生存危机。同时,药品涨价也将加重民众的医药负担,引发不稳定因素。

  继黔江区之后,垫江、丰都等地卫生局也纷纷向当地政府和重庆市卫生局打报告称,此次全市药品招标采购价格明显偏高,可能将引发连锁不良反应,“应高度重视”。

  被迫起诉卫生局

  身陷从天而降的困境,重庆长龙实业集团董事长刘群早在5月18日,就向重庆市卫生局提交了“恳请把我集团未中标的药品纳入中标范围的请求”,但未获回应。

  随后,他还多次向重庆市卫生局、市工商联,以及市民政局、残联(三家企业均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按规定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等部门申诉。刘群称,他甚至两次到重庆卫生局长屈谦办公室以求沟通,“但都被他骂了出来”。

  无奈中,自称“一根筋”的刘群愤然决定,让旗下三家企业同时起诉重庆市卫生局,“这次药品招标违法,在评标、定标过程中,遴选标准设置极其不合理,更以不当理由排除我方高质量、高产量、低报价的部分参选药品入围,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刘群亲自出任三家公司诉讼代理人,用了三天三夜自己起草了代理词。

  6月30日上午,案件在重庆渝北区法院公开审理。刘群在庭上首先质疑被告重庆市卫生局直接组织、主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资格,“重庆市卫生局作为行政监管部门,只能是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者,其直接从事药品集中采购系违法行为”。

  重庆市卫生局回应说,依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他们举行这次公开招标采购,不存在违法。

  具有价格优势的药品不能中标,更是刘群法庭质疑被告的重点。他认为,他们的一些药品价格低于其他厂家却没能入围;其中有些药品价格低于中标价,甚至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中最低的,也未能入围。

  重庆市卫生局辩称,今年参加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率27.96%,湖北天圣清大制药有限公司的中标率26.67%与全市的中标率相当。

  重庆市卫生局代理人认为,此次药物集中采购的评标是在重庆市政府“纠风办”和卫生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人员的全程参与,以及当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组织专家组开展,且所有参与招标的药品均按实施方案的药品评价方法进行了评价。

  不过,刘群对药品评价方法进行了“指控”。他慨然表示,市卫生局非评标委员会,其进入评标程序,严重影响了评标活动的公正性,又给了行政权力不当干预的可能。

  而整个评标中专家们仅用两天就评价了9000多个药品品种。刘群认为在如此短时间内对这么多的品种进行质量评价,根本不可能作出严格而准确的判定,“他们甚至只能凭感觉打分”。

  “反对药品招标第一人”

  刘群,1989年踏入医药行业,至今拥有自己的药厂和流通企业,是重庆知名民营企业家、亿万富翁。他还是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但最吸引外界关注的,是他的另一个身份—“惠民中国医疗行动”的创始人和发起人。

  2006年,刘群启动了被称为国内民间医改版本的“惠民中国医疗行动”,这是一场联合药企、医院和保险公司,从农村包围城市的医改行动。在该行动的链条上,没有医药代表和药品促销环节,老百姓只需交20元会费购买一张会员卡,在定点医院看病,就能享受13.6%的药费直补,以及5%—20%的检查检验费优惠。

  这一模式被评价为直指中国医改的弊端,完全打破了医药行业层层回扣、暗箱操作的潜规则,触动了多方的利益。他因此被称为“民间医改第一人”。

  从2000年以来,重庆举行药品招标6次。事实上,早在2002年,刘群就跳出来公开反对药品招标而一夜成名,被称为“国内反对药品招标第一人”。其反对的理由是:一方面,评标规则设置不合法,评标程序不合法;另一方面,药品招标限制了市场主体的自由竞争。

  “药品招标采购的十年实施证明效果适得其反,既不可能降低药价也不可能降低药费,更不可能降低医疗费用。”刘群直言,药品招标被异化的背后,是一个以卫生部门为主导,厂商、各级代理商、医保部门、物价部门、药品招标采购部门、医院参与而形成的庞大利益链条。

  “只有生产高价药,销售高价药,招标高价药,使用高价药,生产商、销售商、招标官员、医院及医生才会有很好的利益。”刘群认为要破解这一困局,需从制度上查找医疗行为弊病。

  为此,刘群提出“等价配送理论”,即从药品出厂到各个流通环节,均实行同一价格的配送制度;同时建立药品交易配送中心,形成公开透明的药品网络交易平台,让全国制药企业把药品放在统一的交易平台交易。

  这样一来就可以消除多层代理,斩断流通环节的不正当利益链。让刘群高兴的是,重庆药品交易所在今年3月已成立,即将开始交易试运行。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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