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广州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委会原主任殷卓波涉黑团伙共19人在广州中院接受审判。因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头天庭审直至审理到深夜23时30分,持续12小时,仍没有提审首犯殷卓波。昨天下午,殷卓波终于作为第12个被提审的被告人出庭,他承认自己参赌,但否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昨天下午殷卓波终于被提审,“不知道”和“不清楚”是从他嘴里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每当公诉人问到关键性问题时,殷都含含糊其辞、东拉西扯回答一些跟问题无关的话以混淆视听。当公诉人再三追问时,殷就一概用“我不记得了”应付。
比如,起诉书指控其派人 砸 毁 某 超 市 免 费 班 车 一事。殷卓波先说砸车是因为该车无牌无证,后来又说自己并不清楚。
公诉人质问,该村上千份的报销单,单位领导签名一项却都写有殷卓波的老婆梁少峰的签字。这是怎么回事?殷卓波用不知情带过。
在101工地施工队被驱赶殴打一事上,当时殷卓波的 手 下 干 将 纠 集 近 百 名 男子,有组织地分发工作牌、白手套和木棍,在现场耀武扬威。后来其手下被抓后供述是受殷卓波指使,以每人200元的代价纠集“打手”。事后,殷卓波还曾拿钱给被抓人员的家属。在昨天的法庭上,殷卓波承认有给过钱安抚家属,但说这个钱是“花都二建”给的。至于“花都二建”为何给钱,殷则答不上来。
鉴于殷卓波的态度,公诉人表示将在今天的质证阶段提供证据。(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穗法宣 实习生/魏琦)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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