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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教育乱收费 有报必查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7月22日13:08
  本报讯 (记者田丹)在7月19日举行的全市教育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市政府提出对于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编乱发教辅材料等问题要坚持源头治理,不断健全教育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教育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取消寄宿生住宿费,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校车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借读费,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关键词:乱补课、乱办班

  采取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措施,严防学校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执行《沈阳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规定》,发挥校长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认真自查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对于不能有效开展自查自纠的校长,要进行处理。

  关键词:教辅材料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教辅材料管理,严禁强迫学生统一订购。要认真执行《沈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断强化对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和印制活动的管理。

  关键词:治理乱收费

  市政府提出,治理乱收费,一是要明确部门职责,完善教育纠风工作机制。二是要切实保障经费投入,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三是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为教育纠风工作提供有力保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决不姑息,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对置政策规定于不顾、顶风违纪的案件要从严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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