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湖北省司法厅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公、检、法、司4部门联合下发了《湖北省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信息共享办法(试行)》,重点抓好信息共享,同时督促各地也要比照省一级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机制;与16省市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异地托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争取与条件成熟的部分省市鉴定托管协议;出台了《省内地际矫正对象托管办法》,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及失控问题。
目前,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常设机构,60%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常设机构。
在专职社工招聘工作方面,武汉市司法局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历经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计算机录入、笔试及面试等程序,从报考的1092名考生中择优录用了162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此外,湖北省还成立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促进会,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实行规范化行业管理。
通过组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及建立各类帮教基地,直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省各地在培训工作中,把老党员、社区群干也纳入了培训范围。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工作参与度明显提高,志愿者队伍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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