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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屯溪区积极探索符合区情特色社区矫正之路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22日15:46
  2009年以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为重点,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做实、做新、做特、做优各项管控措施,全力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目前,全区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52人,社会志愿者148人。截至今年6月,全区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共119人,新增矫正对象48人,矫正期满解教16人,因迁居移交1人,正在接受矫正102人,衔接率100%,无脱漏管现象。自2009年至今,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多数矫正对象在家庭里、工作中及社会上表现良好,受到其家属、村(社区)居民的一致认可。

  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自去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屯溪区调整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力量,健全了矫正工作四级网络组织和相关规章制度。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经费保障投入为黄山市各区县中比重最大,按每个矫正对象1000元的标准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并足额拨付到位。充实装备配置,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积极落实人员编制,充实基层司法力量。目前,全区每个司法所均配备了3名司法行政干警。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为积极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屯溪区专门成立了以区综治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工商、财政、民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体、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制度,成立两所会商工作小组,组长由各镇(街道)政法书记兼任,各公安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和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干警组成。社区公安片警和司法所干警每周一核对,司法所和派出所半月一座谈、一月一汇总,做到信息交流互通有无、教育管控双管齐下,使矫正工作做到实处。

  此外,建立检察监督制度,每月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走访区法院刑事庭、各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了解衔接和配合矫正教育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由区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

  多措并举分类管教

  屯溪区司法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力军,本着“严格监管,友情操作”的原则,多措并举,对矫正对象实现了分类化管理,在管理和教育的侧重和方式上有所区别,较好地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一是实现无缝对接。通过近两年的摸索,屯溪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实现无缝对接管理方式。针对中心城区矫正对象中存在的“三无”人员、人户分离、暂住人口和外地法院宣判的矫正对象多这些特点,结合实际,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的同时,先行确立开展“多家统计、集中核对”的衔接管理办法,由区检察院监所科、司法所、派出所等多家部门分别统计,再由区社区矫正办公室集中核对确定;公、检、法、司4部门矫正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每月电话通报信息;每季现场办公,参与司法所评议社区矫正对象。

  二是分阶段矫正。屯溪区司法局实施了“3+1”分阶段教育,即根据矫正期限分为入矫矫正、常规矫正、解矫矫正和顺延帮教安置(只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两种)四个阶段,在不同阶段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矫正工作。

  三是个性化帮教。对刚接手的每位矫正对象,各司法所逐一认真制定矫正个案,全面细致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家庭背景和生活思想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1人1档,并进行考核,随时调整方案,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同时,还利用辖区村居干部、社区党员、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等资源,成立了矫正工作社会志愿者队伍,促使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矫正帮扶教育工作。

  陈寿宝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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