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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大涨实未全涨 格力陷入“涨价门”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22日16:33
  继“世界名牌门”之后,格力空调竟又爆出“涨价门”。

  资深消费维权人士夏楚辉发现,从今年两会期间格力宣称“尽量不涨价”,到5月份率先通过媒体“散布”空调将大幅涨价消息,格力已涉嫌“哄抬价格”,而在其宣称的“空调大限”——6月1日之后,其旗下部分常用机型实际上却未见全涨。

  对此,已有一些消费者对格力展开价格违法举报,而部分城市的物价部门也已介入调查并作出处理。

  从6月28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的一份《调查处理告知书》中,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通过提取格力空调8个系列25款常用机型在6月1日前后的报价与销售发票,物价部门比对后的结论是:“其中24款机型价格确实高于6月1日前的价格,一款机型价格未发生变化”。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都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客观而言,作为行业翘楚的格力通过发布涨价消息,提醒消费者买空调要趁早,是有市场引导的成分,但要就此认定为误导,事实依据并不足。”某维权网的法律顾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名法律界人士也指出,空调涨价遭遇大幅宣传,首先是为厂家赶在新国家能效标准实施前促销并清理库存提供了便利,其次也为厂家在经历连年“价格战”和卖场强势压价后提高整体利润率提供了可能,“无论如何,涨价对消费者的利益,肯定都将产生损失或影响”

  不过,这还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直接依据。南方农村报记者发现,与格力的“世界名牌门”相似,“涨价门”一经爆出,就在各地迅速引发跟风式的连环性投诉或诉讼,但格力“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罪名”却也从未真正坐实。

  夏楚辉说,让他深感遗憾的也正是,尽管武汉市物价局在收到其举报后确认了格力的违法行为,却又认定格力“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进行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属初次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并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针对格力“世界名牌”涉嫌虚假宣传的数十单诉讼仍在各地继续。举报,复议,起诉,再上诉,如果不出意外,这将是夏楚辉和其它维权者们继续与格力“较量”的“必杀技”。 (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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