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7月22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就西安市城改办公务员录用行政纠纷发出通报,认为西安市城改办故意行政不作为,致使新录用公务员张竞暂缓上岗长达8个月,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009年参加陕西省当年的招录公务员考试的张竞,报考了西安市城改办的城市规划科员职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最终以笔试面试总分第一的成绩,顺利通过体检,从西安市人事局领取了录用通知书和行政介绍信。
然而,2009年10月26日,当张竞去西安市城改办上班时,却因与他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列第二名的考生张洋的家长举报,被告知“暂缓接收”,这一“暂缓”就是8个月。
通报认为,西安市城改办以张竞专业不符合要求、有人反映怕影响稳定、法院未作出判决为由,拒不执行录用决定,属于故意的行政不作为,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其错误行为的性质十分严重。
7月22日下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西安市城改办公务员录用行政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驳回原告张洋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张洋诉讼张竞所学专业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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