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7月22日电记者马利民通讯员谢慧赵兴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依法用够用足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赖账”行为,着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和法律权威。
广元中院今年5月5日对广元市两个公司董事长进行了限制高消费公告。5月6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就来到法院积极协商案件的执行,并要求从公布的“老赖”名单中将自己的名字取下。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性付清了欠款45万元,案件彻底执结。
据悉,去年以来,四川法院在打击“老赖”中司法拘留611人,刑事拘留56人,判刑13人,限制出境185人,限制高消费8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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