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王斌)6月10日至今,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今年4—6月份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共查出16家单位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责令这些单位补齐不足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共计82160元。
这次行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建筑、餐饮、住宿、仓储、批发和零售、汽车维修(清洗)等行业。这些行业劳动者工资相对低,往往游离在最低工资边缘。
全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20人次,共实地检查1375家用人单位,涉及职工17.7万余人,其中农民工人数近3万人。检查中,发现16家用人单位不达最低工资标准,涉及职工543人。执法人员对这些单位一一开具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补发不足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工资。另外,针对一些单位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价单价、任意延长工时以及把特岗津贴、加班加点工资包括在最低工资内等变相降低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也及时进行了纠正。
检查中,执法人员一边给用人单位散发宣传资料,发放相关培训教材资料,一边现场开展咨询辅导,有针对性地培训了850家用人单位的927名人事(劳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