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镇原党委班子成员三成涉腐落马
腐败土壤孕出“黑老大”村长
《村长“黑老大”受审》追踪
昨日是白云区江高镇原村长殷卓波等19人涉黑团伙受审的第三天。此前,在广州中院审理的黑社会性质案件中,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村长“黑老大”。
面对公诉机关举出的许多铁证,殷卓波依然抵赖。有关强租鱼塘的犯罪事实他直接爆料称是受江高镇领导的指使。
当庭,公诉人列出证据,表明在南岗村“四社”社员大会上,殷卓波在同意人数未达成全体社员2/3的情况下,就强行承租四社鱼塘的事实之后,殷卓波极力为自己开脱,“那是镇政府领导的意思,领导说鱼塘承租这件事反反复复确定不下来,很烦琐,要想办法让多数村民同意就可以了”。
一个靠赌博发迹的“烂仔”,如何上下运作捞到了“政治资本”?在原村长殷卓波被抓之前,其所在的白云区江高镇镇党委班子成员中,竟有1/3涉腐落马,镇长唐智因受贿287万,近日被判刑9年;镇党委书记刘炼华,涉嫌受贿160余万以及12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近日同在广州中院受审。
基层政权该如何抓党风廉政建设?如何有效监督、不使权力膨胀?“江高镇腐败窝案”,就是一本反面典型材料,剖析这一基层干部腐败的样本,可以看出个别基层干部如何变质,反思制度反腐该如何落实。
官商勾结低价卖地从中受贿
2009年2月6日,江高镇原副镇长钟铁军、江高镇私企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汉明被白云区纪委“两规”。紧接着,江高镇原镇长唐智、江高镇原副镇长马加、江高镇私企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谭汉理、江高镇院党委书记刘炼华先后被区纪委立案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江高镇群体性案件逐渐浮出水面,暴露在阳光下。此案中,江高镇原党委班子成员1/3落马,其中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初步查明违法违纪金额总计近700万元。该案涉案人员之多,级别之高,数额之大,刷新了白云区查处官员腐败案件的纪录。
白云区纪委事后编写了《贪欲的惩罚》的材料,剖析这些反面典型。
据白云区纪委介绍,1992年,广州市政府在江高镇成立广州市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私企区)。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私企区移交给江高镇政府管理。此次“江高镇窝案”大都与私企区土地出让过程有直接关系。分析他们的腐败轨迹,官商勾结、低价卖地给开发商、从中收受贿赂是第一大特点。
书记镇长“合作贪污”
白云区纪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社会上一度传言,江高镇原党委书记刘炼华和唐智工作不和。但耐人寻味的是,二人在以权谋私上都会给足对方“面子”,可谓“默契十足”。
2006年,广州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区某某欲以低价买下私企区内50亩土地,先后找到书记刘炼华和镇长唐智“做工作”。随后,刘、唐二人在江高镇党委班子会议上相互呼应,按“桌底下的协议”和该公司签订了合同。事后,刘炼华收受了区某某贿金人民币20万元;唐智收受了区某某的贿金人民币30万元。
诗人马加的“滑铁卢”
白云区喜欢文学的人,几乎都读过马加的诗,他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诗人。文学圈子里的人知道他出事后,都深表惋惜。马加的落马,亦是因为倒腾土地。
2003年,某老板通过关系认识了马加,提出在私企区内买地,事后分成。在马加的协助下,该老板顺利地以每亩13万元的价格与私企区管委签订了一块面积约为39亩的购地合同。事后,马加收受了该老板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8万元。2004年,马加收受了该老板贿送的现金5万元。
镇长不堪威胁自首
据了解,唐智任江高镇私企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时,被广州某电力工程公司老板陈某某拉拢腐蚀,在一次次免费吃喝玩乐,又收受手机、手表、相机等贵重礼物之后,唐智开始与对方称兄道弟。陈某某见时机成熟,提出做私企区供电后续工程,并明示会“识做答谢”。唐智随后将陈某某介绍给私企区管委会副主任钟铁军和办公室副主任张汉明。陈某某因此承接了旧广花路江村至水沥村路段的照明工程。
在2005年期间,该老板先后多次送给唐智共30万元人民币;送给钟铁军现金人民币23万元、港币1.5万元;给张汉明现金人民币10万元。还出资请唐智等人外出旅游,甚至帮唐智等人支付嫖娼和赌博的费用。
2005年底,该老板多次向唐智和钟铁军要求获得私企区第二期供电工程的承建权。唐钟两人无法满足该老板的要求,关系开始恶化。
陈某某开始威胁钟铁军和唐智。唐、钟、张三人感到事态严重,经商量,决定把陈某某送唐智的30万元、送钟铁军的23万元、送张汉明的10万元以退还工程款的名义存进私企区管理办公室账户以避免查处。按照唐智自己在法庭的说法,他也是因为不堪行贿人陈某某的不断威胁,被迫到白云区纪委自首。
公司转制倒卖私人受贿
官员拥有公权,应该履行好职责,管理好国家的财产。可是刘炼华却利用国家财产谋取私利。2000年间,白云区某建筑公司转制,刘某某通过熟人关系找到刘炼华要求买下该公司,最终由刘炼华拍板将该公司卖给刘老板。为了感谢刘炼华的“关照”,刘老板送给刘炼华10万元人民币。
白云区纪委透露,刘炼华受贿多年却没有败露行迹,主要是因为其手法隐蔽多样,善钻法律的空子。在纪委调查阶段,自认为受贿手法“天衣无缝”的刘炼华,长时间不肯交代犯罪事实。但办案人员却在他家里的鞋柜、天花板、床底下发现了大量来源不明的现金。
统筹戎明昌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刘冠南赵杨实习生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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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智受贿287万获刑9年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实习生/魏琦)近日,广州市中院作出宣判,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原镇长唐智在9宗事件中受贿共计287万,依法判刑9年。
据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唐智在利用担任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副镇长、镇长及江高镇镇长兼私企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开发商曾某某、广州市鸿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某、广州市濠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区某某、江高镇雄丰村承包工程的承包商卢某某、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某、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汪某某、广州市白云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广州市白云清洁用品有限公司经理黄某某、广州市白云区神山三星养殖场负责人邝某某等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贿送的人民币287万元。
2006年左右,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打算在广州设立一个分支机构,作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服装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在办理用地手续过程中,唐智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郑某某贿送的人民币100万元。
2006年,武广专线的承建商中铁四局为了在江高镇这一段铁路沿线租用土地,私下找到唐智,唐智后受贿90万元,在土地租用一事上提供便利。
经审理查明,唐智共在上述九宗事件中收取贿款共计287万元。广州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唐智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