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力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0%以上目标任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7月23日召开2010年度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媒体介绍2010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2010年二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就业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就业形势稳定向好。1—6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38万人,完成全年900万人目标的71%;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5万人,完成全年500万人目标的6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100万人的88%。二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11万人,比一季度末减少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与一季度末持平。
二是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开展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通过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等,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开展“2010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全国有17万多户民营企业参加了招聘活动,有62万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二季度末,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为1572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626万人。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近5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是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有利于创业的税收政策,在全国85个城市全面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组织实施创业型城市绩效评估。开展创业论坛和创业观摩交流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引路。
四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按照理顺体制、合理布局、强化功能、完善服务的原则,整合原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平台的就业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五是积极开展专项就业工作。指导西南部分地区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就业工作,帮助灾区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就业。针对青海省玉树地区地震灾害,紧急研究制定抗震救灾就业援助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就业培训援助力度,加强失业救助,拓展社会保障政策扶持范围等措施,全力帮助地震灾区劳动者就业。
六是加强政策制定和落实。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继续抓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全年安排就业专项资金433亿元,比去年增加7亿元。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力度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积极推进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政策的贯彻落实。调整就业资金管理办法,为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狠抓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跟踪了解情况,组织其参加见习和培训,开展“就业服务月”和“就业服务周”活动,努力完成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年底总体就业率80%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创业观摩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创业型城市绩效评估,全面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完成全年促进10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的目标。
四是深入开展就业援助工作。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推动就业援助精细化和长效化。
五是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县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综合性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发展。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失业监测和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六是做好地震和洪涝灾区就业援助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及时掌握灾区就业形势的变化,通过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劳务输出、组织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帮助灾区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