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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强拆二沙岛违建别墅 业主损失估计将超两亿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7月24日01:56

  22日,广州城管对位于二沙岛的宏城花园违建别墅实施强拆。

  两辆钩机在强拆别墅现场作业。

  22日,工人开始用铁锤将违建部分拆除。

  22日,工人在拆迁现场拆除违建别墅设施。

  广州市城管执法局23日透露,22日广州二沙岛粤台路宏城花园违法建设业主自拆期限到期,城管部门牵头出动200多人强制拆除宏城花园内的三栋违建别墅。

  违法改扩建别墅泛滥

  二沙岛是珠江广州中心区河段的江心小岛。这里聚集了广东美术馆、星海音乐厅等高档文化场所,也是广州市最著名的高档住宅区,以别墅和低层建筑为主。这些别墅售价过千万元。

  据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二沙岛粤台路宏城花园部分业主近年陆续以装修的名义开始对别墅进行不同程度的违法改建和扩建,特别是2009年9月份以来,多户业主擅自对别墅进行较大规模的违法改建、违法扩建。有的别墅,甚至连主体结构都已经改变,完全找不到当初规划报建的模样。有的600平方米的建筑,改建后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

  城管给一个月自拆时间

  2010年6月,广州市城管部门曾给予违建别墅业主一个月的自拆时间,并指出一个月后铁定强拆。7月22日,二沙岛粤台路宏城花园违建别墅进入政府组织清拆阶段。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城管部门已经最大限度地给予违建业主自我整改、补救过失的机会,“可是有的业主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没有积极履行承诺和采取行动,希望采取"拖"的缓兵之计,对此城管部门决不纵容。在法律法规面前,再"牛"的违法建设都不能例外”。

  22日拆除违建别墅的行动调动了来自广州市、越秀区城管部门、规划部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国土部门等多个相关职能单位共200多人,分三个小组展开清拆。宏城花园宏达径26号被整体拆除,宏达径3号、宏达径12号有关违建部分也在城管部门的精确丈量后逐点拆除。

  强拆震慑后多栋别墅自拆

  记者发现,强拆确实起到威慑作用。22日,部分别墅违建业主开始积极自拆。越秀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李志军介绍,被强拆的宏达径3号业主联系城管,表示愿意次日在城管的监督下自拆,还准备找回原来违建时的施工队,“他们对违建部分比较清楚,如果他们能表现到让城管认为是真正的自拆,那也是可以的”。22日自拆的还有宏达径1号、8号、9号、17号。

  广州将严厉整治违建

  广州市城管执法局透露,22日主要拆除以上三处违建别墅,其他违建别墅也已列入清拆计划,近日将逐栋楼核检业主自拆情况并逐一实施清拆。

  “不管是违建别墅还是普通的违建窝棚,只要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城管部门都将一视同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以拆除违法建设、广告招牌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保持力度,重拳出击,努力促进城市环境面貌的改善,迎接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顺利召开。”

  特写

  宏达径26号别墅整体拆除

  拉起警戒线,搬走屋内物品,派出200多名工作人员,40名携带拆迁工具的工人,还有两辆大型钩机,22日上午,二沙岛宏城花园宏达径26号别墅开始强拆。

  >>原因

  两层改四层系违法建设

  据广州越秀区规划房管部门现场核实,宏达径26号内部结构已完全改变,原来两层、首层为3.3米的楼体结构,未办理任何手续重建为现在的四层结构,首层高达4.7米左右,原有楼体建筑已基本改变,可以认定整栋都属于违法建设。因此,对其进行整栋拆除是合法的。广州市城管局法规督导处处长林文毅表示,政府部门证据充足,如果业主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价值

  业主损失估计将超两亿

  宏达径26号违建别墅是城启集团董事局主席杨树坪夫妇的共有房产。宏达径26号别墅购买时面积保守估计在1000平米,至少是1万元起价。如今别墅进行了超建,价值更高,媒体估计业主损失将超过两个亿。据透露,不谈房价,仅房屋外观装饰及全屋智能化系统,业主就至少要损失1000万元。

  >>费用

  由违建业主自己埋单

  宏达径26号被推平之后,土地和房产证如何处理?广州越秀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韩海龙表示,那是业主自己的事情。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强拆的费用将由违建业主埋单。另外,违建业主是否将面临罚款,城管部门暂未表态。

  >>回应

  业主内心平静静观其变

  宏达径26号业主杨先生22日上午第一时间即得知自家物业被城管动用钩机强拆。22日晚,他通过其代言人陈先生回应称:“内心很平静,静观其变。”

  “对大企业家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拿得起放得下是杨总习惯性的心态和处事方式,”陈先生说,杨总不想多说什么了,至于后续要对该地块怎么处理还未考虑,目前也并没有表示要追诉政府责任。

  声音

  违建不受法律保护应依法强拆

  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认为,在强拆之前,城管部门已给出一个月的时间让业主自拆,业主既然同意在一个月内自拆,那就应该守信用。现在城管部门强拆,是因为业主违约在先,而且违建别墅本来就没经过合法报批,不受法律保护,依法应该强拆。“之前城管部门给出的一个月的时间是人性化处理,现在如果再同意业主的请求,再给两个月的时间,那法律就变成儿戏了。”

  本版报道据《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

  《羊城晚报》央视新闻1+1新华社本版图片据《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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